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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銀行保密:1934年確立,2017年終結——以及仍然留存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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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銀行保密制度從來不是絕對的秘密,也並未消失。1934年生效的是一項刑事條款;2017年終結的,是該條款對外國稅務機關的效力。混淆兩者,會導致兩個方向上的錯誤建議:有些客戶相信一項已不復存在的保護,另一些客戶則放棄了一項仍然有效的保護。

1934年之前的狀況

銀行家的保密義務比這部成文法更為古老。它源於委託法——該法要求受託人對委託人的事務保守秘密——也源於《瑞士民法典》對人格權的保護。違反保密義務會引發損害賠償請求,並可成為終止合同的理由。

但它不會引發刑事責任。一名僱員若將資訊出賣給外國當局或報社,所犯的只是民事過錯,能否追訴則取決於是否能找到其他罪名。

1934年:刑事條款

《瑞士銀行法》(BankA)第47條填補了這一空白。該條處罰任何以銀行高管、僱員、代理人或清算人身份洩露受託秘密的人。它與民事義務有三點不同。

  • 依職權追訴。無需客戶提出告訴,國家主動追訴。
  • 義務在關係終止後仍然存續。僱傭關係結束後,義務依然有約束力。
  • 它保護的是客戶,而非銀行。銀行無法自行免除這一義務。

關於其立法緣由,歷史學家至今仍有爭議。1930年代初的銀行危機、1932年巴塞爾商業銀行(Basler Handelsbank)在巴黎的案件,以及外國當局在瑞士境內的間諜活動,都見於史料記載。戰後流行的說法——即該法是為保護猶太人資產免遭納粹沒收而制定——經不起史料的檢驗。

例外情形:過去與現在

這一秘密從來不是絕對的。在特定情形下,它會讓步,而且一向如此。

向誰披露依據
刑事機關國內程序中的強制措施;外國程序中的司法協助
監管機關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依據各項監管法律享有的資訊權
客戶的繼承人以其對遺產享有的權利為限
債務執行與破產機構查封、強制執行和破產程序
外國稅務機關自動資訊交換協定
舉報辦公室《瑞士反洗錢法》(AMLA)規定的報告義務和報告權

2008年至2017年:變化如何發生

轉折點在成為多邊問題之前,首先是美國方面和雙邊層面的。

2009年2月18日,UBS 向美國支付7.8億美元並移交客戶數據;後來共有4,450個帳戶被移交給美國稅務機關。2010年,美國頒佈 FATCA,要求外國金融機構申報美國人的帳戶,否則將被徵收預扣稅。2013年8月29日推出了瑞士銀行計劃,各機構可通過披露其跨境業務並繳納罰款來規範自身狀況。日內瓦的銀行也支付了款項:Lombard Odier 於2015年支付9,980萬美元,Pictet 於2021年支付1.229億美元。

多邊層面隨後跟進。瑞士與 EU 於2015年5月27日簽訂的協定於2017年1月1日生效,首次交換於2018年進行。根據2025年9月26日的聯邦法律,資訊交換擴展至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此類資產的服務提供商被納入與銀行相同的申報邏輯。

確切地說,還剩下什麼

第47條繼續適用。在實踐中,它在與稅務毫無關係的情形下依然重要:

  • 離婚中的配偶若要獲取帳戶資訊,需要的是法律依據,而不僅僅是利益關係。
  • 從僱員處獲得洩露客戶數據的記者,所得到的是犯罪的產物。
  • 僱主、商業夥伴或債權人無法僅憑詢問獲得帳戶資訊。
  • 處於資訊交換機制之外的外國當局,必須通過司法協助程序,並受其條件和救濟途徑的約束。

已經消失的,是在自動資訊交換框架內對夥伴國稅務機關的效力,以及在瑞士帳戶中持有未申報資產而不為客戶居住國當局所知的實際可能性。

對諮詢工作的影響

在這一領域提供諮詢時,最常見的失誤並不是對第47條的錯誤表述,而是對與之並行運作的申報渠道保持沉默。如果告訴客戶銀行客戶保密適用,卻不告訴他帳戶餘額和收益每年都會申報給其居住國當局,那麼他得到的是一個真實的陳述和一個錯誤的印象。

可行的表述方式是區分三個問題並分別作答:誰在詢問、依據何種法律基礎、通過何種渠道。第47條回答第一個問題;資訊交換協定和司法協助規則回答第二和第三個問題。

經濟上的平衡

稅務保密的終結會使金融中心人去樓空的預言並未應驗。2025年,瑞士私人銀行管理的資產達到創紀錄的約3.5萬億瑞士法郎,淨新增資金960億瑞士法郎。發生變化的是業務的基礎:從隱秘轉向業績——投資回報、結構設計能力、市場準入以及法律諮詢的質素。

這一轉變也改變了客戶的構成。一個以隱匿為首要需求的存款人,幾乎沒有理由為其他任何東西付費。而一個資產已經申報、為了穩定、法律確定性以及執行復雜安排的能力而選擇司法管轄區的客戶,購買的是一種可以描述、比較和收費的服務。與2008年相比,金融中心如今處於更有利於自我辯護的位置,而達到這一點的代價,是一部法律失去其實際效力。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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