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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

瑞士所有金融中心都受同一套聯邦法律管轄:《銀行法》、《金融機構法》、《金融服務法》、《反洗錢法》、《禁運法》以及《債務執行與破產法》,其上有聯邦最高法院,其旁有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本頁彙集的文章按主題編排,闡述的正是這一共同的法律層面。

聯邦規則,各州選擇

無論您為公司選擇哪個州,對您最重要的規則都屬於聯邦層面:《瑞士債務法》中的公司法、FINMA的金融市場監管、《反洗錢法》規定的義務、制裁以及債權執行。各州的差異在於稅率、政府機關使用的語言以及商業圈的特點,而在蘇黎世、日內瓦、楚格、巴塞爾和盧加諾之間作出選擇,正取決於這些差異。

聯邦法律同樣為稅收設定了框架。聯邦利潤稅率為8.5%,各州再加徵各自的稅率,因此綜合實際稅率從楚格的不足12%到伯爾尼的20%以上不等。營業額達到或超過7.5億歐元的大型集團須按照瑞士於2024年引入的OECD最低稅規則,繳納至少15%的稅款。

公司法與法院

公司法在各州完全相同。股份有限公司(AG)的股本至少為10萬瑞士法郎,有限責任公司(GmbH)至少為2萬瑞士法郎;自2023年改革以來,股本也可以公司的功能性外幣(如美元或歐元)計價。公司至少須有一名有權代表公司的人員居住在瑞士。

爭議由各州法院審理,蘇黎世、伯爾尼、聖加侖和阿爾高設有專門的商事法院,終審為位於洛桑的聯邦最高法院。關於各州在稅收、語言和商業圈方面的差異,每個金融中心在“區位”欄目下都有各自的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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