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巴塞爾,1536年)與歸正宗信貸倫理——結論
結語
法國難民讓·加爾文在巴塞爾寫成了其Institutio(《基督教要義》)第一版,該書於1536年3月由托馬斯·普拉特和巴爾塔薩·拉西烏斯在巴塞爾印行。數月之後,他定居日內瓦,在那裡塑造了歸正宗教會及其道德和經濟秩序。他約於1545年寫成的論高利貸書信駁斥了反對利息的傳統論點,並提出了利息合法的條件:不向窮人收取利息,利率應適中並不超過法定上限,應服務於公共利益,並遵循衡平原則。日內瓦將這些觀點轉化為受規管的最高利率。巴塞爾議會已將年金的最高利率定為百分之五,其法學家博尼法奇烏斯·阿默巴赫也就利息問題提供意見,巴塞爾遵循了類似的做法。
歸正宗信貸倫理將利息的正當化與對利息的規管結合起來,是現代信貸法的先驅,後者包括禁止高利貸、消費信貸的最高利率以及百分之五的法定違約利率。馬克斯·韋伯關於新教倫理的論點雖備受爭議,但在若干方面與巴塞爾相符。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奧在巴塞爾針對加爾文處死塞爾維特一事所寫的寬容辯護,以及預示了現代受託義務概念的加爾文的管家職分學說,都屬於一個金融中心的道德基礎。下一章將轉向為巴塞爾帶來資本和產業的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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