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oph Burckhardt & Cie與南特的奴隸貿易
巴塞爾商行直接參與大西洋奴隸貿易、記錄最為詳盡的案例,是 Christoph Burckhardt & Cie。該商行由 Daig 的一個頂級家族的成員 Christoph Burckhardt 創立,是一家活躍於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的貿易與銀行商號。它經營棉花、殖民地貨物和紡織品,與法國首要的奴隸貿易港口南特保持著密切聯繫;家族成員 Christophe Bourcard 在南特開設了生意。1
歷史學家 Niklaus Stettler、Peter Haenger 和 Robert Labhardt 於2004年根據該商行檔案發表的研究表明,Christoph Burckhardt & Cie 及其合夥人在1780年代末和1790年代初參與了從南特出發的多次奴隸貿易航行的融資和裝備。該商行持有駛往西非海岸的船隻的股份;這些船隻以貨物(包括紡織品)換取被奴役的非洲人,並將他們運往法屬加勒比殖民地,首先是聖多明各,在那裡賣給種植園主。所得款項用於購買殖民地貨物,再運回法國。該商行的參與只是其多元化業務的一部分,這一業務將貿易、銀行和航運結合在一起。
奴隸貿易航行的結構是一種合資經營。裝備一艘奴隸船需要大量資本:船隻本身、船員、給養、在非洲海岸用來交換被奴役者的貿易貨物,以及保險。資本被分成若干股份,由裝備者(armateur,船東)和可能遠離港口的投資者持有。一次航行歷時一年或更久。如果成功,利潤在股東之間分配。風險相當可觀:船隻可能沉沒,被奴役者可能在橫渡途中大量死亡,殖民地的價格也可能下跌。投資者通過持有多次航行的股份來分散風險。2
這一結構表明,奴隸貿易是如何融入十八世紀金融體系的。它由與其他貿易相同的工具——股份、匯票、保險——提供融資,因此遠方城市的投資者無需見過一艘船或一個奴隸便可參與其中。投資者與受害者之間的道德距離,正是由這種金融結構造成的。因此,巴塞爾商人參與奴隸貿易航行,是金融倫理的一課:一種金融工具可以使投資者成為他自己絕不會直接從事的活動的參與者。
註釋
- 關於 Christoph Burckhardt & Cie 及其與南特(Christophe Bourcard)的聯繫,包括其參與奴隸貿易航行,參見 Stettler/Haenger/Labhardt, Baumwolle, Sklaven und Kredite, 2004。有待核實。 ↩
- 關於法國港口奴隸貿易航行通過裝備者(armateurs)和投資者持有的股份進行融資,參見有關法國奴隸貿易的文獻(例如 Olivier Pétré-Grenouilleau 的著作)。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