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與商業登記
瑞士公司法允許公司在許多方面選擇使用英語。股份公司可以英語召開董事會會議、以英語保存董事會會議記錄,並以英語作為內部語言。自2023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修訂以來,股本可以用對業務具有重要意義的外幣計價,例如美元或歐元,這反映了許多公司的國際化取向。然而,向商業登記處提交的法定文件仍須遵守語言規則。1
《商業登記條例》(HRegV)要求,提交給商業登記處的文件須以登記處所在州的官方語言起草。其他語言的文件必須附有經認證的譯文,除非登記處對內容一目瞭然的文件免除這一要求。因此,巴塞爾公司的公司章程必須使用德語。一些公司維持雙語章程,以德語文本為具有約束力的版本,併為國際股東提供英語譯本。公司章程能否僅以英語提交,在文獻中存在爭論,但主流實踐要求使用官方語言。2
巴塞爾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體現了多種語言的並存。會議通知和議程以德語刊登在《瑞士商業官方公報》上,並以英語發佈在公司網站上。會議本身通常以德語進行,同時提供英語、有時還有法語的同聲傳譯,因為許多股東是通過代理人投票的外國機構投資者。會議記錄以德語製作;若涉及章程修訂,會議記錄須經公證並提交商業登記處。圍繞股東大會的投資者關係溝通,包括代理顧問的報告和投票建議,幾乎完全以英語進行。3
註釋
- 2020年6月19日《修訂〈債務法〉(公司法)的聯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尤其是關於以外幣計價股本的《瑞士債務法》(CO)第621條第2款。有待核實。 ↩
- 2007年10月17日《商業登記條例》(HRegV,SR 221.411)第20條關於文件語言的規定。關於商業登記處對外語文件的做法,參見聯邦商業登記局(EHRA)的指南。有待核實。 ↩
- 參見 Roche Holding AG 和 Novartis AG 在其網站及《瑞士商業官方公報》(SHAB)上發佈的年度股東大會通知。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