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鐵路融資
修建鐵路所需的資本規模是瑞士前所未見的。一家鐵路公司必須購買土地,修築路堤、橋樑和隧道,鋪設軌道,建造車站,購置機車和車輛,而這一切都發生在它獲得任何收入之前。僅Hauenstein隧道一項就耗資數百萬法郎。資本來自向瑞士和國外投資者出售的股票和債券,國外投資者首先是法國人——在1850年代,巴黎的銀行和投資者是歐洲鐵路的主要出資者。1
巴塞爾的私人銀行家以有限的資源應對這一需求。沒有一家巴塞爾銀行能夠單獨承銷一家鐵路公司的股票和債券,或墊付建設期間所需的鉅額款項。如C部分所述,1854年,六家巴塞爾私人銀行組成了一個銀團,即Bankverein,共同為鐵路及其他大型項目提供融資。該銀團參與了中央鐵路公司及其他公司的融資,將它們的證券配售給自己的客戶和代理行。
鐵路融資是巴塞爾學習現代銀行業務的課堂。它要求向廣大公眾配售證券、管理大型銀團、評估複雜項目、與外國銀行合作,以及應對可能失敗的公司所帶來的風險。1860年代和1870年代,由於收入未達創始人的預期,若干瑞士鐵路公司確實倒閉或不得不進行重組。其投資者蒙受了損失,而配售這些證券的銀行則受到批評。這一經歷既顯示了通過私人資本市場為基礎設施融資的潛力,也顯示了其中的危險。
註釋
- 關於1850年代瑞士鐵路通過在瑞士和國外(特別是法國)配售股票和債券進行融資,參見有關瑞士鐵路史和瑞士銀行業史的文獻。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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