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30年代的避險資本
1930年代的政治和經濟危機驅使資本流向瑞士。來自法國、德國、意大利、奧地利、西班牙和東歐的投資者,因擔心貨幣貶值、資產沒收、外匯管制、革命或戰爭,將其資產轉移到瑞士銀行。外逃資本的流入增強了瑞士銀行和瑞士法郎的實力,確立了瑞士作為避風港的聲譽,這一聲譽在此後的整個世紀中得以保持。1
外逃資本中包括受德國納粹政權迫害者(首先是猶太人)的資產,他們試圖使部分財富免遭沒收。德國政權將向國外轉移資產定為犯罪,在某些情況下可判處死刑,並對移民徵收沒收性質的稅收,即“帝國逃離稅”。許多受迫害者在移民之前或移民期間將資產存入瑞士銀行。其中一些人在大屠殺中遇害,未能取回其資產或告知其繼承人。半個世紀後,大屠殺受害者的休眠帳戶成為瑞士金融中心歷史上最嚴重的危機之一的主題,第五章將對此進行考察。
1930年代的外逃資本還包括來源可疑的資產、逃避母國稅收和外匯管制者的資產,以及與迫害他人的政權有關聯者的資產。瑞士銀行並未系統地區分這些類別。在資金來源方面的審慎義務尚未形成的年代,它們的保密義務適用於所有客戶。自1970年代起引入的關於客戶身份識別和資金來源的現代規則,在一定程度上是對這一時期教訓的回應。
註釋
- 關於1930年代來自法國、德國、意大利、奧地利和其他國家的外國外逃資本流入瑞士銀行,參見瑞士銀行史文獻以及獨立專家委員會的報告。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