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低調守密到盡職調查
在二十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瑞士金融中心將客戶資產的來源視為客戶的私事。銀行以一般方式核實客戶身份,而不過問資金從何而來;C部分所描述的謹慎文化則抑制了好奇心。這種態度使瑞士對有正當隱私需求的客戶具有吸引力,也吸引了希望向本國政府、債權人、家人或法律隱匿資產的客戶。它還使金融中心捲入損害其聲譽的醜聞。這些醜聞逐步促成了世界上最為周密的反洗錢制度之一的建立。
本章追溯這一制度的發展歷程。本章從1977年基亞索醜聞之後銀行的自律講起,繼而介紹1997年《反洗錢法》(AMLA)及其歷次修訂、洗錢罪、受益所有人的識別、可疑交易的報告以及與外國機關的合作。本章從執業者的角度審視這一制度:這位執業者為金融中介機構提供合規諮詢,並在程序中為客戶和機構辯護——這是同一領域的兩個側面,作者在執業中對兩者均有了解。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