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教到發展合作
瑞士聯邦的發展合作自1961年起建立組織,如今由瑞士發展與合作署和國家經濟事務秘書處負責實施,它承擔了十九世紀傳教會所履行的許多職能:教育、醫療、農業、職業培訓以及對當地機構的支持。Mission 21和其他教會組織仍是聯邦發展合作的合作伙伴,併為其項目獲得公共資金。1
從傳教到發展合作的轉變,反映了歐洲社會的世俗化和殖民時期的終結。發展合作的目的由聯合國2015年通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夥伴國家的優先事項所界定。其方法強調夥伴關係、當地自主權和成果評估。傳教時代的家長主義,至少在原則上,已被平等合作的理念所取代。
然而,延續性也顯而易見。瑞士的發展合作投資於教育、職業培訓和醫療,正如巴塞爾傳教會所做的那樣;它支持當地企業和市場,正如貿易公司所做的那樣;它還力求將經濟發展與道德目的相結合。瑞士的職業培訓模式將企業學徒制與學校教育相結合,已通過發展項目輸出到發展中國家,令人聯想起阿克羅蓬和門格洛爾的傳教會作坊。因此,巴塞爾傳教會的歷史連同其成就與疑問,仍存在於瑞士發展合作的實踐之中。
註釋
- 關於瑞士的發展合作(1961年起設立的聯邦技術合作處;瑞士發展與合作署,SDC;國家經濟事務秘書處,SECO)以及與Mission 21等教會組織的合作,參見SDC的出版物。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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