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的醫療保險
健康保險是按投保人數計算規模最大的保險險種,適用單獨的制度。1996年1月1日生效的《聯邦健康保險法》(KVG)規定所有居民必須參加基本健康保險,並要求健康保險公司以非營利方式提供這一保險。1保費按保險公司和地區確定,不考慮健康狀況,聯邦政府則通過各州為低收入者提供保費補貼。
長期以來,巴塞爾城市州與日內瓦和提契諾一樣,屬於瑞士健康保險保費最高的州之一。原因包括醫院和專科醫療服務高度密集、人口年齡結構以及該州的城市特徵。2高昂的保費是州政治中反覆出現的議題,並促使巴塞爾城市州開發了自己的保費減免工具。補充健康保險受《保險合同法》管轄,並由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監管,仍屬於私營業務,巴塞爾的保險公司也參與其中。
註釋
- 參見1994年3月18日《聯邦健康保險法》(KVG/LAMal)(SR 832.10,自1996年1月1日起生效)以及2014年9月26日《健康保險監管法》(KVAG)(SR 832.12)。有待核實。 ↩
- 關於各州強制健康保險的平均保費(巴塞爾城市州位居最高之列),參見聯邦公共衛生局每年發佈的保費公告。排名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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