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情景下的法律問題
無論哪種情景成為現實,若干法律問題都需要得到解答。第一個問題涉及結算的終局性。在傳統系統中,支付成為不可撤銷且無條件的時點由法律和系統規則界定,在瑞士通過《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FinMIA),在歐盟(EU)則通過《結算終局性指令》。在分佈式賬本上,技術終局性(在某些公共區塊鏈上可能是概率性的)必須與法律終局性相協調。共享賬本上的跨境交易提出了由哪一法律決定終局性的問題,這一問題由Jura項目指出,並且在許多司法管轄區仍懸而未決。1
第二個問題涉及破產隔離。通過託管人持有代幣化證券或加密資產的客戶需要確保在託管人倒閉時其資產受到保護。瑞士法律已通過《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法》(SchKG)第242a條規定的破產程序中加密資產的分離來解決這一問題。然而,這種保護取決於資產在任何時候都可歸屬於客戶,這就要求審慎起草託管協議並正確保存記錄。2022年包括FTX在內的多家加密公司破產,表明了這些條件未獲滿足時會發生什麼。根據《GENIUS法案》(GENIUS Act),穩定幣持有人在發行人破產時享有優先權,其他司法管轄區也可能形成類似的規則。2
第三個問題涉及跨境交易中的賬本證券。瑞士《DLT法》(DLT Act)在瑞士法律下創設了賬本證券,但由德國客戶持有或在新加坡平台上交易的瑞士賬本證券會引發國際私法問題。哪一法律決定轉讓的有效性、質權人的權利或扣押的效力?瑞士已批准的《海牙證券公約》是為中介持有的證券而設計的,並不能為所有人直接持有的代幣解答這些問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IDROIT)於2023年發佈了《數碼資產與私法原則》,就數碼資產的準據法及其轉讓提供了指引,但這只是一項軟法工具,有待各國立法者採納。3
第四個問題涉及代幣化世界中的反洗錢。自2019年起,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已將“旅行規則”擴展至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如上文所述,瑞士嚴格適用這一規則。如果代幣化貨幣在公共賬本和自託管錢包中廣泛流通,旅行規則將需要適應新的轉賬形式。身份識別要求應在多大程度上延伸至點對點轉賬,這一問題將變得緊迫。可編程性帶來了新的可能,例如將合規檢查嵌入代幣本身,但也給隱私帶來新的風險。Aurora項目表明,協作式分析可以改進偵測,但此類分析需要在機構之間和跨境共享數據的法律依據,而現行數據保護法往往並未提供。4
第五個問題涉及稅務申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報告框架》(CARF)將自動資訊交換擴展至加密資產。該框架於2022年獲OECD批准,並於2023年與《共同申報準則》(CRS)的修訂一併發佈,後者將電子貨幣產品和央行數碼貨幣納入其適用範圍。瑞士已決定實施CARF和經修訂的CRS。根據聯邦委員會和議會的決定,相關規則擬於2026年1月1日生效,首次數據交換於2027年進行,而夥伴國家名單仍須另行決定。現狀有待核實。CARF將終結銀行之外持有的加密資產逃脫E部分第四章所述適用於傳統帳戶的申報制度的時期。5
註釋
- 《金融市場基礎設施法》第89條(FinMIA)(支付和證券結算系統中結算的終局性);經修訂的關於支付和證券結算系統結算終局性的第98/26/EC號指令;關於分佈式賬本上的法律終局性,參見支付與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in Payment,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An Analytical Framework,2017年2月。有待核實。 ↩
- 《聯邦債務執行與破產法》第242a條(SchKG);《瑞士銀行法》第16條第1bis項(BankA)(銀行託管的加密資產的分離);關於FTX破產(2022年11月)及客戶資產的處理,參見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報告。有待核實。 ↩
- 2006年7月5日《關於經由中介機構持有的證券的某些權利的法律適用公約》(Hague Convention on the Law Applicable to Certain Rights in Respect of Securities held with an Intermediary),自2017年4月1日起對瑞士生效;《瑞士聯邦國際私法》第145a條(PILA)(以有價證券方式轉讓權利的準據法);UNIDROIT, Principles on Digital Assets and Private Law,2023年5月通過。有待核實。 ↩
- FATF第15項建議及其釋義說明(2019年6月修訂);FATF, Updated Guidance for a Risk-Based Approach to Virtual Assets and 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2021年10月;FATF關於旅行規則實施情況的定向更新(2022–2025年)。有待核實。 ↩
- OEC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 and 2023 update to the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2023年6月;聯邦委員會關於修訂《聯邦稅務事項國際自動資訊交換法》(實施CARF和經修訂的CRS)的諮文及隨後的議會決定。日期和夥伴國家有待核實。參見E部分第四章。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