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性與2023年的教訓
銀行的流動性,即在存款人提取資金時履行其義務的能力,由《流動性條例》(LiqO)加以規範。該條例實施了巴塞爾委員會的兩項流動性標準。流動性覆蓋率要求銀行持有足夠的優質流動資產,以覆蓋為期三十天的壓力期間內的淨現金流出;淨穩定資金比率則要求銀行以穩定的資金來源為其長期資產融資。1
Credit Suisse的倒閉表明,這些標準並未能阻止一家銀行在數日之內喪失流動性。Credit Suisse在倒閉前不久仍滿足流動性覆蓋率要求,但2022年10月和2023年3月的存款外流超出了該標準的假設。數碼銀行使客戶能夠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取存款,而社交媒體傳播的謠言則加速了擠兌。瑞士國家銀行(SNB)提供了以抵押品為擔保的流動性援助,但Credit Suisse缺乏足夠的、國家銀行可接受類型的抵押品。
2023年的教訓催生了加強流動性制度的提案。聯邦委員會提議以法律形式確立公共流動性支持機制,據此國家銀行可在危機中憑聯邦擔保向系統重要性銀行提供流動性,並提議要求銀行準備更多可作為央行流動性抵押品的資產。巴塞爾委員會審視了2023年銀行業動盪的教訓,包括美國硅谷銀行(Silicon Valley Bank)的倒閉和Credit Suisse的崩潰,並考慮對國際流動性標準進行調整。2
註釋
- 2012年11月30日《銀行和證券公司流動性條例》(《流動性條例》,LiqO,SR 952.06),實施流動性覆蓋率,並自2021年7月起實施淨穩定資金比率。待核實。 ↩
- 關於在《銀行法》(BankA)中確立公共流動性支持機制(PLB)的提案,以及巴塞爾委員會關於2023年銀行業動盪教訓的工作(2023年10月報告),見聯邦財政部和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出版物。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