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茨溫利及其他改革家論利息
第一代宗教改革家並沒有廢除高利貸禁令。馬丁·路德在多部著作中譴責高利貸,其中包括1519年和1520年的Sermon on Usury(《論高利貸的佈道》)以及1524年的論著On Trade and Usury(《論貿易與高利貸》)。他在後者中抨擊了大商業公司的壟斷、富格爾家族的做法以及收取利息的行為。路德承認年金契約是合法的,前提是年金以生產性資產作擔保且利率適中。他認為百分之四至六的利率是合理的。但他視放貸取息為違背基督徒的仁愛,並敦促基督徒借貸時不求回報。1
茨溫利及其在蘇黎世的繼任者Heinrich Bullinger則持更為務實的觀點。他們承認年金契約和適度的利息是社會經濟生活所必需的,同時譴責過高的利率和對窮人的剝削。瑞士的宗教改革家與其所在城市的商人和手工業群體關係密切,他們理解信貸在商業和農業中的作用。斯特拉斯堡的Martin Bucer走得更遠,他主張只要利息適度,且向有能力負擔的人收取,就是合法的。2
在巴塞爾,宗教改革家和法學家們都討論過這個問題。法學家、伊拉斯謨的朋友Bonifacius Amerbach曾就利息和年金問題接受市議會的諮詢。他的意見顯示出一種溫和的立場:在法定上限之內接受年金和利息,並譴責過高的利率和欺詐性契約。3市議會為年金規定了最高利率,通常為百分之五,並起訴收取更高利率的高利貸者。因此,巴塞爾的實踐與蘇黎世和伯爾尼一樣,接近於加爾文後來以神學語言表述的立場。
註釋
- 馬丁·路德,(Großer) Sermon von dem Wucher(1519/1520年)及Von Kaufshandlung und Wucher(1524年)。關於路德對適度年金的接受,參見有關路德經濟倫理的文獻。有待核實。 ↩
- 關於茨溫利、Bullinger和Bucer對利息和年金的立場,參見有關歸正宗經濟倫理的文獻。有待核實。 ↩
- 關於Bonifacius Amerbach為巴塞爾市議會就利息和年金出具的法律意見,參見Amerbach書信集的編訂本以及有關Amerbach法律意見書(consilia)的文獻。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