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一致性估值與風險邊際
瑞士償付能力測試(SST)要求對所有資產和負債進行與市場一致的估值。在流動性市場上交易的資產按市場價格估值。負債由於不存在市場價格,按預期未來現金流的最佳估計值估值,以無風險利率折現,再加上反映將負債轉讓給第三方之成本的邊際。1這一方法打破了法定會計的傳統;在法定會計中,技術準備金按審慎假設和固定的技術利率計算,因此隱性儲備和隱性損失可能不斷累積,而在資產負債表上卻無從體現。
與市場一致的資產負債表具有透明的優點。利率一旦下降,它便會顯示利率下降對長期保證價值的影響,資產與負債久期之間的錯配也同樣會顯現出來。但這一方法也有缺點。由於市場價格的變動直接傳導至風險承擔資本,SST比率波動較大,對負有長期負債的壽險公司尤其如此。長期利率的下降可能在數月之內使一家壽險公司的SST比率下降數十個百分點,即使該保險人履行其義務的長期能力並無任何變化。2在2008年之後的低利率年代,這種波動性成為一個核心問題。
用於折現的無風險利率曲線由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針對主要貨幣公佈。對於超出債券市場具有流動性範圍的期限,曲線必須進行外推。外推方法可能對年金等超長期負債的價值產生相當大的影響,參數的選擇也曾在FINMA與業界之間多次引發討論。3與“償付能力II”不同,SST並未規定匹配調整或波動性調整,而這類調整允許保險人在持有匹配資產至到期時,以高於無風險利率的利率對其負債進行折現。瑞士保險人曾主張引入類似機制。FINMA總體上堅持認為,資產負債表應反映經濟現實,儘管2024年的修訂在這一領域引入了一定的靈活性。4
市場價值邊際(Marktwertmarge)代表第三方接管保險人負債所要求的金額。其計算採用資本成本法:第三方須為所轉讓的負債持有資本直至負債徑流完畢,並要求該資本獲得高於無風險利率的回報。5這一概念所依據的理念是,即使保險人經營失敗,保單持有人也應受到保護,因為剩餘資產應足以促使另一家保險人接管該保險組合。因此,市場價值邊際是連接SST的經濟估值與其最終目的——在徑流情景下保護保單持有人——的橋樑。
註釋
- 《保險監管條例》(AVO)(修訂後)第30–35條以及FINMA關於資產和負債的市場一致估值及負債最佳估計值的SST文件。待核實。 ↩
- 關於SST比率的波動性及其對利率的敏感性,參見瑞士保險人在其《財務狀況報告》(Financial Condition Reports)中公佈的敏感性分析以及FINMA Risk Monitor。待核實。 ↩
- FINMA每年公佈的SST無風險收益率曲線及外推方法;比較歐洲保險與職業養老金管理局(EIOPA)在“償付能力II”下采用的Smith-Wilson方法和終極遠期利率。待核實。 ↩
- 關於SST中不存在匹配調整或波動性調整、業界立場(瑞士保險協會,SVV)以及2024年修訂後的AVO所引入的變化,參見FINMA關於AVO修訂的說明報告以及SVV的聲明。現狀待核實。 ↩
- 關於SST中的市場價值邊際和資本成本率(歷史上為高於無風險利率6%)以及“償付能力II”中的風險邊際(資本成本率為6%,在2025年“償付能力II”審查中降至4.75%),參見FINMA的SST文件以及修訂第2009/138/EC號指令的第(EU) 2025/2號指令。比率及現狀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