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與執法
最引人注目的執法案件涉及Swiss Life集團。2021年5月,Swiss Life Holding及其在列支敦士登、盧森堡和新加坡的子公司與美國司法部簽訂了暫緩起訴協議。它們承認曾通過保險保單協助美國納稅人隱匿資產和所得,並同意支付約7700萬美元。該案表明,美國司法部準備將其在2013年啟動的瑞士銀行計劃中形成的做法適用於保險人。1
在德國,繼購買境外帳戶數據和引入自動資訊交換之後,出現了涉及列支敦士登和盧森堡保單未申報所得的稅務刑事訴訟。這些訴訟中的關鍵問題通常是:該保單是真正的保險合同,還是透明的資產管理型合同,因為只有在後一種情況下才須申報年度所得。答案取決於保單文件、實踐中發出的投資指令以及投保人在投資選擇中的角色。在德國財政法院審查過的案件中,結果均取決於具體保單的事實。2
濫用並不限於逃稅。保險保單曾被用於隱匿資產來源、使腐敗所得脫離調查人員的掌控以及規避債權人。反洗錢規則因此將人壽保險視為需要盡職調查的行業。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已在其建議中涉及人壽保險受益人的識別問題。3
註釋
- 美國司法部2021年5月關於與Swiss Life Holding AG及其在列支敦士登、盧森堡和新加坡的子公司簽訂暫緩起訴協議的新聞稿(約7730萬美元)。金額及細節有待核實。 ↩
- 關於涉及外國人壽保險保單的德國稅務刑事訴訟以及財政法院對資產管理型保單定性的判例,參見德國稅務刑法方面的文獻。案例出處有待核實。 ↩
- FATF第10項建議及其關於人壽保險保單受益人識別與核實的釋義說明。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