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紀律與經濟生活
《宗教改革條例》及其後的道德訓令對市民的私人生活作了詳細規定。它們禁止服飾、珠寶和宴席上的奢華,限制婚禮的賓客人數和葬禮的開支,禁止賭博和紙牌遊戲,規定酒館的營業時間,懲處酗酒、通姦和私通,並要求市民出席佈道。市議會通過罰款、監禁和公開羞辱來執行這些規定。1
從經濟史的角度來看,禁奢法值得一評。它們限制財富的炫耀和奢侈品的消費,為所有階層規定了樸素的衣著。其目的是道德性和社會性的:防止驕傲、嫉妒和浪費,並維持社會等級之間的區分。其經濟效果則是鼓勵儲蓄:無法在服飾、珠寶和宴席上炫耀的財富,被投資於土地、年金、貿易,後來又被投資於工業和銀行業。巴塞爾商人生活樸素、不炫耀財富,這種謹慎低調成為其標誌,而其根源之一正是宗教改革時期的禁奢法。
這種謹慎低調在巴塞爾至今仍是眾所周知的。C部分所探討的巴塞爾老家族,即所謂Daig,以其低調內斂而著稱:他們居住的房屋外立面樸素,內部卻十分富麗;他們衣著不事張揚,迴避公眾關注,並將炫耀財富視為庸俗。因此,謹慎低調的文化——這同時也是瑞士私人銀行的文化——是一段漫長曆史的產物,而宗教改革在其中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註釋
- 關於宗教改革後巴塞爾的道德訓令(Sittenmandate),包括禁奢法、賭博禁令及酒館管制,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詞條“Sittenmandate”。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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