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領域:加密資產與數碼資產以及氣候相關金融風險
自2019年以來,委員會已將其工作擴展至早期協議起草時尚不存在或未被認識到的風險。其中最突出的是銀行對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敞口的處理。在2019年12月發佈討論文件並進行兩輪徵詢之後,委員會於2022年12月發佈了關於加密資產敞口審慎處理的標準。該標準將此類資產分為兩組。第1組包括代幣化傳統資產以及具有有效穩定機制的穩定幣,其處理方式大體上與相關基礎敞口相同;第2組涵蓋所有其他加密資產,包括比特幣等無資產支持的資產。第2組資產適用1250%的風險權重。銀行第2組敞口總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1%。1
2024年7月,委員會發布了針對性修訂,明確了穩定幣符合第1組資格的標準,並將實施日期推遲至2026年1月1日。包括美國和英國在內的若干主要轄區表示,它們不會在該日期之前以現行形式實施該標準。2025年底,委員會宣佈將根據市場發展,特別是穩定幣的增長,加快對該標準部分內容的審查。2對於瑞士的銀行——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已在其自身監管實踐中採納該標準——以及尋求吸引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業務的金融中心而言,此次審查的結果將決定銀行能否以合理的成本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此類資產。國際清算銀行(BIS)創新中心的代幣化項目將在K部分討論。
第二個新領域是氣候相關金融風險。委員會於2020年設立了一個高級別工作組,並於2022年6月發佈了《氣候相關金融風險有效管理和監管原則》。這十八項原則涉及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資本和流動性充足性、風險管理、情景分析以及監管機構的職責。32023年11月,委員會隨後就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的第三支柱披露進行了徵詢。2025年,由於成員未能就強制性標準達成一致——這一結果被普遍歸因於美國立場的轉變——委員會發布了一個自願性披露框架。該框架以及進一步氣候工作的現狀有待核實。4
註釋
- 巴塞爾委員會,Prudential Treatment of Cryptoasset Exposures(2022年12月),已作為SCO60章納入綜合框架。有待核實。↩
- 巴塞爾委員會,Cryptoasset Standard Amendments(2024年7月);其後於2025年就該標準審查發表的聲明。現狀有待核實。↩
- 巴塞爾委員會,Principles for the Effective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Risks(2022年6月)。有待核實。↩
- 巴塞爾委員會,徵詢文件Disclosure of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Risks(2023年11月)以及2025年發佈的自願性框架。現狀有待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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