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數保險、行業損失擔保與邊車
巨災債券是保險連接融資中最知名的工具,但與之並存的還有其他若干工具。行業損失擔保是一種再保險或衍生品合同,當整個行業因約定事件遭受的損失超過某一閾值(例如美國一場颶風造成200億美元損失)時即予支付。這類合同文件簡單、安排迅速,且不存在賠償型保障所具有的道德風險。側掛車(sidecar)是一種載體,投資者通過它在有限期間內分享再保險人的部分業務,賺取相應的保費並承擔相應的損失。2005年卡特里娜、麗塔和威爾瑪颶風之後,再保險人急需補充資本,側掛車數量隨之激增。1擔保再保險是指由投資基金簽訂以現金全額擔保的再保險合同,如今是另類資本市場中最大的板塊。
參數保險將參數型觸發的邏輯應用於直接保險。當可測量的事件發生時,保單即支付固定金額,無須評估實際損失。發展中國家的農民可以根據降雨數據投保乾旱險,而加勒比、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政府則已在區域性機制中彙集其風險,首創者是2007年設立的加勒比巨災風險保險機制。2企業客戶將參數保障用於傳統保單不予承保或定價不佳的風險,例如無實物損失的營業中斷、河流低水位或滑雪勝地缺雪。瑞士再保險(Swiss Re)和若干專業保險人提供此類產品。
天氣衍生品與參數保險關係密切。它們根據在指定氣象站測得的氣溫、降水或風力進行支付,在交易所或場外交易。1997年美國能源市場達成首批合約之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於1999年推出了場內交易的天氣期貨。3能源公司、農民和休閒企業利用它們保護其收益免受異常天氣的影響。從法律角度看,天氣衍生品與參數保險合同的區分十分重要,因為它決定了適用保險監管法還是金融市場法。瑞士法律依據合同是否補償投保人的可保利益來劃定界限,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對此逐案審查。4
註釋
- 關於行業損失擔保和再保險側掛車,包括其在2005年颶風季之後的增長,參見有關另類再保險資本的文獻以及主要經紀公司的出版物。有待核實。 ↩
- 關於加勒比巨災風險保險機制(CCRIF,2007年設立)、非洲風險能力機構(African Risk Capacity,2012年)以及太平洋巨災風險保險公司(Pacific Catastrophe Risk Insurance Company),參見這些機構以及世界銀行的出版物。有待核實。 ↩
- 關於天氣衍生品市場的起源(1997年美國能源行業的首批場外交易)以及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天氣期貨(自1999年起),參見有關天氣風險管理的文獻。有待核實。 ↩
- 關於瑞士法律下保險與衍生品的區分,特別是《保險監管法》(ISA)第2條下的保險活動概念以及對參數保障的處理,參見FINMA的實踐以及瑞士保險監管法文獻。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