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慈善與濟貧院
中世紀城市也是一個互助共同體,其慈善機構是城中最重要的資本持有者之一。城市醫院Spital於十三世紀作為宗教性的創立機構而設立,用於照料病人、窮人和朝聖者,並在十四和十五世紀逐步轉歸城市管轄。1與當時的其他醫院一樣,它接受土地、年金和金錢的捐贈與遺贈,並將其投資於年金和不動產。到中世紀末,這家醫院已是城中最大的土地所有者和年金持有者之一,其管理機構是最重要的財務部門之一。
醫院並非唯一。濟貧院、濟貧基金會、兄弟會以及各宗教機構都在分發救濟、照料貧困者。它們的資源來自相同的渠道:捐贈、遺贈以及投資資本的收益。用現代的話說,它們構成了一個慈善基金會部門,管理捐贈基金,並按創立者確定的目的分配其收益。
這一部門在巴塞爾有直接的現代繼承者。Bürgerspital Basel(巴塞爾市民醫院)至今仍作為巴塞爾市民共同體Bürgergemeinde的公共機構存在,經營護理院和庇護工場。Christoph Merian基金會源於商人Christoph Merian(卒於1858年)的遺贈,於1886年開始運作,是瑞士最大的基金會之一,資助城中的社會和文化項目。成立於1777年的“促進善行與公益協會”(GGG)資助眾多社會機構。2就人口比例而言,瑞士的基金會部門位居歐洲前列;它以及E部分在財富規劃背景下討論的《瑞士民法典》基金會法律制度,都植根於這一市民慈善傳統。
註釋
- 關於巴塞爾醫院(Bürgerspital)於十三世紀創立並置於市政管理之下,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詞條“Bürgerspital Basel”。創立日期有待核實。 ↩
- 關於Christoph Merian Stiftung(依據1858年去世的Christoph Merian的遺囑設立,自1886年起運作)以及Gesellschaft für das Gute und Gemeinnützige(GGG,成立於1777年),參見HLS詞條“Merian, Christoph”和“Gesellschaft für das Gute und Gemeinnützige”。日期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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