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3年後的私人銀行與政治秩序
1833年巴塞爾州的分治(D部分將對此加以探討)對城中的私人銀行產生了影響。巴塞爾城市州縮小到只剩城市本身和少數幾個村莊,此後數十年仍由舊精英統治。在此期間,私人銀行家繼續在該州的政治和行政中發揮主導作用。巴塞爾鄉村州則由曾起來反抗城市的農村居民治理,建立了自己的機構,其中包括1864年成立的州立銀行。1
因此,巴塞爾的私人銀行所處的政治環境,在城市中對其有利,在鄉村則較為疏遠。它們繼續為城中的貴族家族和各類機構服務,併為城市和周邊地區的工業提供融資。19世紀下半葉,巴塞爾城市州逐步民主化,至1875年修憲達到頂點:此次修憲引入了直接民主,終結了舊家族的統治地位。民主化削弱了私人銀行的政治影響力,但其經濟作用得以延續。2
私人銀行與政治秩序之間的關係體現了瑞士金融中心的一個特點:既能適應政治變革,又能保持其經濟作用。巴塞爾的私人銀行先後經歷了海爾維第革命、州的分治、城市的民主化以及工人運動的興起而得以存續。此後,它們又挺過了兩次世界大戰、20世紀的歷次危機以及銀行保密制度的終結。它們之所以能夠存續,歸功於其審慎、適應能力以及在城市社會結構中的深厚根基。
註釋
- 關於巴塞爾鄉村州州立銀行(Basellandschaftliche Kantonalbank)於1864年成立以及1833年後巴塞爾鄉村州的金融機構,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詞條“Basel-Landschaft”;以及該銀行的歷史。日期待核實。 ↩
- 關於巴塞爾城市州1875年的修憲——此次修憲引入了現代民主憲法並終結了舊家族的政治統治地位——參見HLS詞條“Basel-Stadt”。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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