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多明各與自由的代價
法國殖民地聖多明各位於伊斯帕尼奧拉島西部,在十八世紀末是世界上最富庶的殖民地,依靠約五十萬被奴役非洲人的勞動,生產了歐洲所消費的糖和咖啡中的很大一部分。它是南特奴隸船的主要目的地,其中包括 Christoph Burckhardt & Cie 持有股份的船隻。1791年,聖多明各的被奴役者揭竿而起。在與種植園主、法國人、英國人和西班牙人進行了十多年的戰爭之後,他們於1804年宣佈海地獨立,這是美洲第一個由曾被奴役者建立的獨立國家。1
這場革命給在聖多明各擁有利益的商人和投資者造成了重大損失,其中包括這家巴塞爾商行,其與該殖民地的業務隨之崩潰。Stettler、Haenger 和 Labhardt 的研究展示了這場革命如何影響該商行,並加劇了其困境。
海地獨立後的金融史,是關於債務與主權之間關係的一課。1825年,法國承認海地獨立,條件是海地支付1.5億法郎的賠款,以補償前殖民者失去的財產,其中包括已經自我解放的被奴役者。這筆款項後來減至9000萬法郎,但仍遠遠超出海地的承受能力,迫使海地向法國銀行借款支付,從而背上賠款和貸款的雙重債務,壓垮其財政達一個多世紀之久。2今天,海地賠款常在關於奴隸制和殖民主義賠償的辯論中被援引。它以一種遠為悲慘的形式,讓人想起 A 部分所描述的機制,即債務可以把主權從債務人轉移給債權人。
註釋
- 關於海地革命(始於1791年8月)和海地獨立(1804年1月1日),參見有關海地革命的文獻。有待核實。 ↩
- 關於法國以1825年4月17日的敕令強加於海地的賠款(1.5億法郎,1838年減至9000萬法郎)以及為支付賠款而舉借的貸款,參見有關海地經濟史的文獻。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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