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銀行、抵押貸款與地區銀行
除大銀行、州立銀行和私人銀行之外,還有一張由較小銀行組成的網絡為巴塞爾地區的居民服務:儲蓄銀行、地區銀行以及巴塞爾鄉村半州各城鎮和村莊的地方銀行。它們吸收儲蓄存款,發放抵押貸款,並向小企業和農民放貸。它們的業務是本地的、保守的,並建立在對客戶的個人了解之上。1
抵押貸款是這些銀行的核心產品。瑞士家庭購置住房主要依靠抵押貸款融資。隨著時間推移,瑞士的抵押貸款實務形成了一些鮮明特點。抵押貸款往往不予攤還,或僅部分攤還,因此家庭數十年間都揹負著大額抵押債務。抵押貸款利息可從應稅收入中扣除,而自住房屋的推定租金價值則作為收入徵稅,這一制度鼓勵家庭維持其抵押債務。瑞士議會於2024年決定廢除對推定租金價值的徵稅,同時取消抵押貸款利息扣除,但須就與之相關的第二住房財產稅舉行全民公投。2
在1990年代初的房地產危機中,瑞士的地區銀行遭受重創——當時房價在一輪投機熱潮之後大幅下跌。其中許多銀行倒閉或被較大的銀行吞併。1991年Spar- und Leihkasse Thun的倒閉使其存款人無法取用自己的儲蓄,震驚了瑞士公眾,並促成了存款保護制度的建立。3巴塞爾地區的數家地區銀行進行了合併或被吞併。如今,瑞士銀行的存款保護機構esisuisse依照《銀行法》的規定,為每位客戶在每家銀行的存款提供最高十萬瑞士法郎的保障。4
註釋
- 關於十九和二十世紀巴塞爾地區的儲蓄銀行和地區銀行,參見有關瑞士地區銀行業的文獻。待核實。 ↩
- 關於瑞士對推定租金價值(Eigenmietwert)的徵稅和抵押貸款利息的可扣除性,以及議會2024年廢除該制度的決定(已於2025年9月28日就州第二住房財產稅舉行的全民投票中獲得通過),參見聯邦稅收立法。現狀待核實。 ↩
- 關於1990年代初瑞士地區銀行危機以及1991年10月Spar- und Leihkasse Thun的關閉,參見有關瑞士銀行史的文獻。待核實。 ↩
- 關於瑞士存款保護機構(esisuisse)——其依照《銀行法》第37a條及以下各條,為每位客戶在每家銀行的存款提供最高10萬瑞士法郎的保護——參見esisuisse的出版物。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