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瑞士反賄賂法

下載PDF(3頁)

自2000年起,《瑞士刑法典》(StGB)便包含一套現代化的賄賂犯罪規定;當時為批准《OECD反賄賂公約》,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瑞士刑法典》第322ter條(StGB)懲處向瑞士公職人員行賄的行為,第322quater條懲處收受賄賂的公職人員。第322septies條將該罪擴展至向外國公職人員及國際組織官員行賄的行為。第322quinquies條和第322sexies條涵蓋給予和收受利益的行為,其與賄賂的區別在於,無須將付款與某一具體公務行為相關聯。對出口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外國賄賂罪,因為它使瑞士檢察官能夠追究在境外進行的付款。1

公職人員的定義十分寬泛。它包括司法和行政機關的成員、公共機構的僱員,以及根據判例和學說從事公共任務的人員。在醫療衛生領域,這引出一個幾乎在每個市場都會出現的實際問題:在許多國家,受僱於公立醫院的醫生屬於公職人員,因此向其付款可能落入外國賄賂罪的範圍。因此,一家制藥公司向南歐或亞洲某國立醫院的醫生支付諮詢費時,即使該醫生同時經營私人診所,也必須依據公職賄賂規則對該交易進行評估。2

商業賄賂最初規定於《聯邦反不正當競爭法》(UWG)中,只有在告訴後且僅在扭曲競爭的情況下才能被追訴。2016年7月1日生效的一項修訂將該罪移入《刑法典》。現行第322octies條懲處向私營部門第三方的僱員、合夥人、代理人或其他輔助人員主動行賄的行為,第322novies條則懲處被動受賄。自該修訂以來,商業賄賂依職權追訴,扭曲競爭的要件不再適用。情節輕微的案件僅在告訴後追訴。立法者藉此回應了OECD的批評以及圍繞國際體育聯合會的醜聞,其中許多聯合會的總部設在瑞士。3

第322decies條明確了哪些不構成不正當利益。服務規章所允許的或經第三方以合同方式批准的利益被排除在外,社會慣常的輕微利益亦然。該條款雖然簡短,但在實踐中分量很重,因為企業必須判斷哪些禮品、餐飲和招待是可以接受的。製藥行業通過詳細的內部規則和行業守則回答了這一問題,這些規則和守則在大多數情況下比刑法更為嚴格。例如,參加學術會議的醫生可以獲得差旅和住宿安排,而休閒項目和過度招待則被排除在外。4

註釋

  1. 1937年12月21日《瑞士刑法典》(StGB,SR 311.0)第322ter條至第322decies條,由1999年12月22日的聯邦法律增訂,自2000年5月1日起生效。有待核實。 ↩
  2. 關於《瑞士刑法典》第322septies條(StGB)下外國公職人員的概念以及公立醫院醫生的定性,參見《瑞士刑法典》評註(例如Basler Kommentar Strafrecht現行版對第322septies條的評註)以及OECD反賄賂工作組關於瑞士的報告。有待核實。 ↩
  3. 2015年9月25日修訂《瑞士刑法典》(腐敗犯罪)的聯邦法律,AS 2016 1287,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瑞士刑法典》第322octies條、第322novies條和第322decies條(StGB)。在公共討論中,該修訂常被視為對國際足聯(FIFA)事件的回應。有待核實。 ↩
  4. 《瑞士刑法典》第322decies條(StGB);關於招待方面的行業規則,參見scienceindustries的Pharma Code和Pharma Cooperation Code,以及歐洲製藥工業協會聯合會(EFPIA)的Code of Practice。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