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黃金與戰時經濟
國際清算銀行(BIS)在戰爭期間的行為,是有關瑞士及其金融中心在戰爭中所扮演角色這一更廣泛問題的一部分。1940年至1944年,瑞士被軸心國包圍,其煤炭、原材料和糧食依賴於軸心國。它保持了中立和軍隊,未遭入侵。其經濟繼續與雙方進行貿易,而其金融中心則提供雙方都需要的服務。1
瑞士向德國提供的最重要的金融服務是購買黃金。德意志帝國銀行需要瑞士法郎——歐洲大陸唯一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從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和土耳其等中立國購買戰略物資。它通過向瑞士國家銀行和瑞士商業銀行出售黃金來獲得瑞士法郎。戰爭期間,瑞士國家銀行從德意志帝國銀行購買了價值超過十億法郎的黃金,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從被佔領國家(尤其是比利時)的中央銀行掠奪而來的。2
戰後,瑞士國家銀行辯稱,它是善意行事的,並不知道這些黃金的來源。歷史研究表明,該銀行管理層自1941年起就收到了關於德國黃金系掠奪而來的警告,卻繼續購買。在1946年的《華盛頓協定》中,瑞士同意向盟國支付2.5億法郎,以了結其關於掠奪黃金的索賠,但不承認任何法律義務;瑞士還同意清算德國在瑞士的資產,並與盟國分享所得。3
註釋
- 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瑞士經濟和金融中心,參見瑞士—第二次世界大戰獨立專家委員會的最終報告,Switzerland, National Socialism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蘇黎世,2002年。待核實。 ↩
- 關於瑞士國家銀行在戰爭期間從德意志帝國銀行購買黃金(約12億瑞士法郎)以及其中掠奪黃金所佔份額,參見獨立專家委員會的最終報告(2002年)及其關於黃金交易的研究(1998/2002年)。數字待核實。 ↩
- 1946年5月25日瑞士與美國、英國和法國之間的《華盛頓協定》(以黃金支付2.5億瑞士法郎;清算德國在瑞士的資產)。參見獨立專家委員會的最終報告。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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