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Bankverein、Handelsbank與Kantonalbank——結論
結語
在工業時代,巴塞爾的銀行呈現出新的形態。1854年的私人銀行家銀團於1872年成為巴塞爾銀行聯合會(Basler Bankverein),這是一家股份制銀行,於1895年與蘇黎世銀行聯合會(Zürcher Bankverein)合併,1897年成為瑞士銀行公司(Swiss Bank Corporation),並於1898年在倫敦開設了第一家瑞士銀行辦事處。它的總部一直設在巴塞爾,成為瑞士三大銀行之一,也是化學工業的主要往來銀行。1862年成立的巴塞爾商業銀行(Basler Handelsbank)為工業和對外貿易提供融資,向德國大量放貸,並因1931年的停兌協議而受損。1932年對其巴黎辦事處的搜查揭露了逃稅法國客戶的名單,促成了將銀行保密的刑事保護納入1934年《銀行法》。該商業銀行於1945年被瑞士銀行公司接管。
1864年成立的巴塞爾鄉村州州立銀行和1899年成立的巴塞爾城市州州立銀行,為兩個半州的民眾和經濟提供公共信貸。1907年成立的瑞士國家銀行接管了銀行券的發行。1930年代的銀行危機催生了1934年《銀行法》,該法引入了由聯邦銀行委員會實施的聯邦監管,並將違反銀行保密規定定為犯罪。1936年的貨幣貶值減輕了出口產業的負擔,而來自危機四伏的歐洲的逃避資本——包括受迫害猶太人的資產——流入了瑞士的銀行。巴塞爾的私人銀行發展出了現代的審慎財富管理模式,同時一個緊密的關係網絡將銀行與化學工業聯繫在一起。下一章將考察巴塞爾金融中心的另一支柱:保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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