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藝術品交易準則》與行業標準
E部分提到的巴塞爾治理研究所(Basel Institute on Governance)的《巴塞爾藝術品交易指南》(Basel Art Trade Guidelines),將這些義務的邏輯延伸至藝術品市場的洗錢和腐敗風險。該指南建議市場參與者識別其客戶以及公司和信託背後的受益所有人。其他建議涉及在重大交易中核實資金來源、以適當的深度審查來源,以及對其所作核查進行記錄。該指南還涉及利益衝突以及為多方行事的藝術顧問的角色。其2018年的修訂考慮了當時正在制定中的歐洲規則。1
其他倡議隨之而來。負責任藝術市場倡議(Responsible Art Market)由交易界、保險公司和律師的代表於2015年在日內瓦創立,為畫廊和拍賣行發佈實用指南和核查清單。若干國家的交易商協會已通過行為準則,要求會員審查來源並拒絕可疑物品。大型拍賣行已引入類似於私人銀行的“了解你的客戶”程序。Art Basel 本身設有鑑審委員會,對博覽會上展出作品的真偽和品相進行審查,而參展商自身的合規程序則涵蓋其客戶的身份。2這些標準共同構成了一套軟法,界定了藝術品市場中審慎的參與者應當做什麼,即使在成文法未作規定之處亦然。
註釋
- Basel Institute on Governance, Basel Art Trade Guidelines(2012年,2018年修訂),以及本書E部分第三章。有待核實。 ↩
- 關於負責任藝術市場倡議(RAM,日內瓦,2015年)、交易商協會的行為準則以及 Art Basel 的鑑審,參見這些組織的出版物。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