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爾委員會與《巴塞爾協議》——結論
結語
巴塞爾委員會於1974年起步時,只是一個供監管者交流資訊的普通論壇——這些監管者親眼看到了一家科隆銀行的倒閉如何擾亂紐約的支付。在五十年間,它已成為全球銀行監管的標準制定者。它通過《協定》(Concordat)彌補了監管空白,於1988年引入了統一的資本標準,於1996年和2004年轉向風險敏感型模型,並在2007年至2009年危機之後,圍繞資本質素、緩衝、槓桿和流動性重建了框架。2017年的最終定稿試圖通過產出下限恢復人們對風險權重的信心。該框架在歐盟(EU)、英國和美國參差不齊的實施情況,顯示出一個建立在軟法、共識和同行評議之上的制度的侷限,而關於加密資產和數碼資產以及氣候風險的工作則表明,委員會的議程仍在不斷擴展。
對瑞士而言,這些標準具有具體的影響。瑞士已全面實施最終的巴塞爾協議III一攬子方案,併為其系統重要性銀行增加了自身的要求——而此時,Credit Suisse的倒閉已使人們對現行規則是否充分產生了質疑。下一章將轉向瑞士的這一實施情況,以及2023年3月事件之後圍繞資本和監管展開的辯論。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