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議運動與選擇巴塞爾
巴塞爾公會議是公會議運動的產物,而這一運動源於西方教會大分裂的危機。從1378年到1417年,先是兩位、後來是三位相互對立的教皇爭奪彼得的宗座,各自擁有自己的樞機團、自己的教廷,以及在歐洲諸侯中的支持者。大分裂由康斯坦茨公會議終結;該會議於1414年至1418年召開,廢黜了對立教皇或促使其退位,並於1417年選出馬丁五世。康斯坦茨公會議還通過了兩項界定公會議運動的教令。1415年的教令Haec sancta宣佈,大公會議的權力直接來自基督,在信仰、終結分裂和教會改革等事項上,包括教皇在內的所有人都必須服從它。1417年的教令Frequens則要求教皇定期召開大公會議。1
依照Frequens,馬丁五世於1423年在帕維亞召開了一次公會議,會議後遷往錫耶納,並於1424年解散,未取得重要成果。下一次公會議定於七年後在巴塞爾舉行。選擇巴塞爾出於多方面的考慮:該城位於帝國境內,而帝國的統治者西吉斯蒙德是公會議運動的主要保護者;從意大利、法蘭西、德意志和勃艮第均可抵達;它有主教和主教座堂教士團,可以承辦會議;它又是一座自由城市,其政府能夠保障與會者的安全。2馬丁五世於1431年2月去世,就在公會議預定開幕前不久。他的繼任者尤金四世確認了這次召集,並任命樞機主教Giuliano Cesarini為其使節,主持會議。
公會議於1431年7月開幕,與會者寥寥。尤金四世對一個可能挑戰其權威的會議心存疑慮,於1431年12月試圖將其解散並遷往博洛尼亞。公會議拒絕服從,重申了Haec sancta教令,並繼續開展工作。在西吉斯蒙德、大多數諸侯以及歐洲大部分地區輿論的支持下,公會議於1433年迫使尤金撤回解散令,並承認公會議的合法性。隨後的幾年是公會議的鼎盛時期,這時它吸引了最多的與會者,並通過了其最重要的教令。
註釋
- 康斯坦茨公會議,教令Haec sancta synodus(1415年4月6日)和Frequens(1417年10月9日)。參見公會議教令的標準版本;Helmrath,1987年。 ↩
- 關於馬丁五世召集巴塞爾公會議、尤金四世予以確認以及選擇巴塞爾的原因,參見Helmrath,1987年;《瑞士歷史辭典》(HLS)詞條“Basler Konz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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