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與紹拉格
E部分曾以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為例,說明一個家族如何以慈善結構持有藝術品。1 該基金會的文化意義則更為深遠。埃馬努埃爾·霍夫曼是羅氏(Roche)創始人弗里茨·霍夫曼-拉羅什(Fritz Hoffmann-La Roche)之子,他與妻子瑪雅·霍夫曼-施特林(Maja Hoffmann-Stehlin)收藏他們同時代的藝術。1932年埃馬努埃爾·霍夫曼死於車禍後,其遺孀於1933年設立了該基金會,宗旨是收購其重要性尚未獲得普遍認可的藝術家的作品,並將其向公眾開放。2
基金會從一開始就將其作品寄存於公共收藏,使博物館得以展示其本身預算無法購買的當代藝術。1934年,瑪雅·霍夫曼嫁給指揮家保羅·薩赫爾(Paul Sacher),此後以瑪雅·薩赫爾-施特林之名一直是基金會的核心人物,直至1989年去世。3 基金會收購了約瑟夫·博伊斯、羅伯特·戈伯、卡塔琳娜·弗里奇、傑夫·沃爾和布魯斯·瑙曼等藝術家的作品,往往成系列地收藏,而且遠在這些作品達到市場價位之前。4
到二十世紀末,這批收藏的規模已超出博物館可用的空間。在瑪雅·奧埃里擔任主席期間,基金會以一種不同尋常的方案作出回應。2003年在巴塞爾鄉村州明興施泰因(Münchenstein)開放、由 Herzog & de Meuron 設計的“展藏庫”(Schaulager),將通常彼此分離的功能結合在一起。它在適於保存的條件下對作品進行永久陳設,全年向研究人員和專業人士開放,並在舉辦大型展覽時向公眾開放。5 H部分描述了它在德賴施皮茨(Dreispitz)的位置,那裡是兩州交界處的原自由倉儲區。6
展藏庫體現了一種將私人所有、公共目的和專業基礎設施相結合的贊助形式。由於大多數博物館只能展出其藏品的一小部分,它的理念影響了遠超巴塞爾範圍的有關博物館庫藏的討論。對一個家族而言,這一模式提供了一種既能保持收藏完整、賦予其公共功能,又無需將控制權交給國家機構的途徑。對這座城市而言,它增添了一個具有國際地位的機構,而其建築位於鄰州,也表明巴塞爾的文化空間並不止於州界。
註釋
- 關於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作為財富規劃工具,參見E部分第五章。有待核實。 ↩
- 關於1933年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Emanuel Hoffmann-Stiftung)的設立文書、其收藏“運用尚未被普遍理解的新表現手段”的當代藝術的宗旨,以及其將作品寄存於巴塞爾公共藝術收藏(Öffentliche Kunstsammlung Basel)的情況,參見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的出版物。措辭有待核實。 ↩
- 關於瑪雅·薩赫爾-施特林(1896–1989)、她於1934年與保羅·薩赫爾的婚姻及其在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和當代藝術博物館中的作用,參見 Historisches Lexikon der Schweiz 中的詞條“Sacher-Stehlin, Maja”。日期有待核實。 ↩
- 關於埃馬努埃爾·霍夫曼基金會的收藏,包括約瑟夫·博伊斯、羅伯特·戈伯、卡塔琳娜·弗里奇、傑夫·沃爾和布魯斯·瑙曼的大量作品,參見該基金會和展藏庫的藏品目錄。人名有待核實。 ↩
- 關於由勞倫茨基金會(Laurenz Foundation)運營、集庫藏、研究和展覽於一體的展藏庫理念(2003年開放,明興施泰因,Herzog & de Meuron),參見展藏庫的出版物。有待核實。 ↩
- 關於德賴施皮茨和展藏庫,參見H部分第五章。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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