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時代的遺產
主教對巴塞爾城的統治於十五世紀終結之後,1529年的宗教改革切斷了該城與其主教之間的最後聯繫。然而,主教時期在該城的制度與文化上留下了持久的印記。
第一項遺產是城徽。巴塞爾城市州的黑色牧杖出現在該州的州旗上、公共建築上以及許多機構的標誌上,它正是主教的權杖。這個驅逐了主教的州保留了他的象徵。
第二項遺產是貨幣方面的。該城從主教手中取得的鑄幣權,一直由巴塞爾行使,直到1850年聯邦貨幣創立、瑞士法郎取代各州貨幣為止。近五個世紀以來,巴塞爾城鑄造自己的錢幣:芬尼、拉彭、巴茨、塔勒和金古爾登。巴塞爾的鑄幣既是其自治的象徵,也是其貿易的工具。1
第三項遺產是制度方面的。Handfeste(特許狀)的實踐,即對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關係的準契約式規範,以及行會的組織、作為自治機關的市議會、城市財庫和公共債務的管理,都是在主教時期、在主教的軟弱留給市民的空間中成形的。
第四項遺產是領土方面的。與該城分離後的采邑主教區作為帝國的一個邦國一直存續到1792年。其領土至今仍塑造著瑞士西北部的政治版圖。汝拉州、勞芬河谷和伯爾尼汝拉都帶有這個主教國家的印記。巴塞爾地區與汝拉之間至今仍聯繫密切。
第五項遺產是文化方面的。大教堂在1356年地震後以哥特式風格重建,自明斯特山上俯瞰萊茵河,至今仍是該城的象徵。其迴廊中安葬著巴塞爾的顯要人物,而1536年在該城去世的鹿特丹的伊拉斯謨則葬於其中殿。十六世紀的人文主義者和宗教改革者改變了這座建築的宗教意義,但仍將其保留為城市的中心。B部分將追溯這一轉變。
註釋
- 關於巴塞爾城自十四世紀末至1850年5月7日《聯邦鑄幣法》引入聯邦法郎期間的鑄幣情況,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條目“Münzwesen”。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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