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章程概要
由於D部分已詳細描述了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創立經過,此處只需簡要概述。1在1929年8月和1930年1月兩次海牙會議上通過的“楊格計劃”,規定設立一家國際銀行,負責接收、管理和分配德國的年度賠款,並作為中央銀行合作的論壇。1930年1月20日的《海牙協定》包括瑞士與各債權國(比利時、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和英國)之間的一項公約,瑞士據此承諾向這家新銀行授予《組建特許狀》。該特許狀賦予 BIS 瑞士法上的法人資格,確認其章程,並給予其稅收優惠和資產保護。2
創立文件的三個特點塑造了 BIS 直至今日的面貌。第一是防止修改的保護:瑞士承諾,未經公約其他締約方同意,不廢除或修改《組建特許狀》,也不以影響章程的方式立法。第二是銀行資產的豁免,這些資產,尤其是各中央銀行存放的資產,受到保護,免遭徵收、扣押和沒收,戰時亦然。第三是仲裁條款,根據該條款,有關《海牙協定》和章程解釋的爭議應提交仲裁庭。這一條款在1930年看似只是技術性規定,七十年後卻在與私人股東的爭議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3
D部分所考察的選址巴塞爾一事,是大國之間妥協的結果。倫敦和巴黎被排除在外,因為二者中的任何一個都會使某一債權國獲得過大的影響力;布魯塞爾和阿姆斯特丹曾被考慮,但最終被否決。相比之下,瑞士提供了中立、穩定的貨幣以及位於法國、德國和瑞士鐵路網交匯處的便利位置。在瑞士國內,蘇黎世作為最大的金融中心是顯而易見的候選者,但巴塞爾憑藉其位於德國和法國邊境的位置以及瑞士國家銀行的支持贏得了這場競爭。創始人將這家新銀行安置在火車站旁的原 Grand Hotel et Savoy Hotel Univers 內,這一臨時安排持續了近半個世紀。4
註釋
- 參見D部分第五章“The Hague Agreements and the Swiss charter”“Why Basel?”和“The first shareholders and the first president”各節。↩
- Convention respecting the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1930年1月20日簽署於海牙,以及同日的 Constituent Charter of the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SR 0.192.122.971.1 及相關文件)。關於締約方,參見該公約文本。待核實。↩
- 《組建特許狀》第1條和第10條(資產豁免);1930年公約第1條(關於特許狀的承諾);1930年1月20日《海牙協定》第十五條,以及 BIS 章程第54條(仲裁)。條文編號待核實。↩
- 關於選址巴塞爾和最初的辦公場所,參見 Toniolo,2005年,第2章;D部分第五章“Why Basel?”一節。關於中央車站廣場(Centralbahnplatz)的酒店建築,參見 BIS 網站的歷史頁面。待核實。↩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