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貿易的地理格局
大西洋奴隸貿易常被描述為一種三角貿易。船隻從歐洲港口——其中包括南特、波爾多、拉羅謝爾、利物浦、布里斯托爾、倫敦和阿姆斯特丹——出發,滿載貿易商品:紡織品、武器、火藥、酒類、金屬製品和珠子。它們駛往西非海岸,用這些商品換取被奴役的非洲人,這些人是在戰爭和劫掠中被俘、由非洲和歐洲商人販賣的。隨後,船隻橫渡大西洋,即所謂的“中間航程”,駛往加勒比、巴西或北美,倖存者在那裡被賣給種植園主。船隻再用出售所得購買糖、咖啡、棉花和靛藍等殖民地商品,返回歐洲。1
這一貿易的規模極其龐大。從16世紀到19世紀,約有1250萬非洲人被裝上販奴船,其中150多萬人死於橫渡途中。倖存者及其後代遭受強迫勞動和暴力,被剝奪一切權利。這一貿易及其所供給的種植園經濟,是近代早期世界最大的經濟事業之一。其利潤為歐洲的資本積累作出了貢獻。
三角貿易的描述簡化了複雜的現實。許多船隻並未遵循這一三角路線。商品、資本和信貸向多個方向流動,貿易的融資牽涉到遠離大西洋港口的城市中的商人、銀行家和投資者,巴塞爾即為其中之一。利潤的地理範圍遠遠超出了港口。持有一艘南特販奴船股份的巴塞爾商人,向一名奴隸貿易船東出售印花棉布(indiennes)的巴塞爾製造商,貼現以殖民地銷售收入為付款來源的匯票的巴塞爾銀行家:他們都足不出城,卻參與了大西洋貿易的地理版圖。
註釋
- 關於大西洋奴隸貿易的結構(“三角貿易”)以及16世紀至19世紀間約1250萬非洲人被裝船的估計,參見Trans-Atlantic Slave Trade Database(www.slavevoyages.org)。數字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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