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時期的德國業務
1933年以後,瑞士保險公司的德國業務成為一個道德和政治問題。納粹政權將其政策強加於在德國經營的所有公司,包括外國公司。猶太僱員和代理人遭到解僱,猶太投保人則受到歧視性措施的對待。通過“帝國逃離稅”、對猶太人徵收的資本稅以及其他措施,該政權沒收了移居國外或被驅逐的猶太人的保險單。1938年11月大屠殺之後,該政權沒收了猶太人就其財產所受損害享有的保險索賠權,保險公司被要求將這些款項支付給國家。1
在德國經營的瑞士保險公司,其中包括巴塞爾的公司,遵從了這些措施。它們依照德國法律,將猶太投保人保單的價值支付給德國國家。它們也沒有抵制對其猶太客戶和僱員的歧視。獨立專家委員會在一項詳細研究中審查了瑞士保險公司的行為,得出結論認為,它們為保護其德國業務而順應了納粹政權,其行為反映出商業利益優先於對受迫害者的保護。
戰後,大屠殺受害者的保險單問題被反覆提出。1998年,歐洲保險公司、猶太組織、以色列國和美國保險監管機構設立了大屠殺時期保險索賠國際委員會,以處理未付保單的索賠。若干瑞士保險公司參與了該委員會的工作,該委員會向索賠人支付賠償,直至2007年結束工作。2大屠殺時期保險單問題是對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瑞士金融中心行為進行更廣泛審視的一部分,第五章對此有所闡述。
註釋
- 關於在納粹德國經營的保險公司對猶太投保人的處理,包括1938年11月大屠殺後對保險索賠權的沒收,參見獨立專家委員會關於納粹時期瑞士保險公司的研究(Bergier 委員會出版物,第12卷,2002年)。待核實。↩
- 關於由 Lawrence Eagleburger 擔任主席的大屠殺時期保險索賠國際委員會(ICHEIC,1998–2007年)以及包括瑞士公司在內的歐洲保險公司的參與情況,參見 ICHEIC 的最終報告。待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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