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經濟與勞動管理
十五世紀統治巴塞爾的行會也支配著它的經濟。每個行會在城內對其手藝或行業享有壟斷:只有其成員才能從事該手藝、開設作坊或出售其產品。入會須經過學徒期、數年的幫工期,而要獲得師傅資格,還須製作一件出師作品並繳納費用。行會規定一名師傅可僱用的學徒和幫工人數、材料的質素、生產方法、某些產品的價格以及工作時間。它檢查作坊並懲處違規行為。1
這些規則的目的是保障每位師傅獲得足夠的生計,即Nahrung,並防止任何成員以犧牲他人為代價而壯大。行會經濟是一種追求夠用以及成員之間平等的經濟。它保護手工業者免受競爭,保護消費者免受劣質產品之害,保護城市免於社會動盪。它也限制了手工業中的資本積累,抑制了創新,並排斥外來者,其中包括移民、許多行業中的婦女以及無力繳納費用的人。
這一觀念對金融的發展產生了影響。資本積累主要發生在商人行會中,其成員從事的遠程貿易並不像手工業那樣受到行會規則的同等限制。Schlüssel(鑰匙)行會和Safran(藏紅花)行會的商人購買原材料、組織生產,並在遙遠的市場上出售成品,同時向手工業者和供應商提供信貸。十六世紀出現新興產業時,尤其是印刷業以及後來的絲帶織造業,它們部分是在傳統行會結構之外發展起來的,往往由從國外帶來資本和技能的移民企業家主導。B部分將考察十六世紀的印刷商和難民如何改變了巴塞爾的經濟,C部分將考察絲帶製造商如何通過擺脫了行會約束的包買制組織生產。
行會制度也塑造了巴塞爾的政治文化。由於行會構成了市議會的選區,經濟利益在政府中得到直接代表。市議會成員作為各自行會的師傅,維護本行業的利益。這種代表制賦予政府正當性和穩定性,但也使其趨於保守、抗拒變革。巴塞爾的行會憲制經過若干修改,一直延續到1798年的海爾維第革命;其廢除為1874年聯邦憲法在全瑞士保障的貿易自由開闢了道路。2
註釋
- 關於巴塞爾行會的經濟規制(學徒制、師傅資格、僱員人數限制、質素控制、價格),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條目“Zünfte”;Füglister, Handwerksregiment, 1981。有待核實。 ↩
- 貿易和工商業自由(Handels- und Gewerbefreiheit)由1874年《聯邦憲法》第31條保障;如今,經濟自由由1999年《聯邦憲法》第27條(SR 101)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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