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âloise集團的控股結構
巴塞爾保險集團的法律結構於二十世紀下半葉形成其現代形態。在此之前,火災、人壽和運輸保險公司在形式上彼此獨立,儘管它們的董事會和管理層相互重疊,且各公司相互持股。控股公司的設立使這些公司歸於一個共同的母公司之下,該母公司的股票在瑞士各證券交易所上市。1各運營公司——其中包括經營非壽險業務的Basler 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和經營壽險業務的Basler Lebens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仍是持有保險牌照、對投保人承擔義務的受監管實體。
上市控股公司與受監管運營子公司相分離的這一模式,成為瑞士保險集團的標準模式。它使集團能夠在控股公司層面籌集資本,根據各子公司的需要進行分配,並在不改變瑞士業務結構的情況下收購外國公司。監管法順應這一發展,引入了集團和金融集團監管,2004年《保險監管法》將其置於系統化的基礎之上。2本部分第二章將詳細介紹集團結構在監管方面的影響。
集團的名稱曾數度變更。德語名稱Basler、法語名稱Bâloise,以及後來去掉長音符的英語化名稱Baloise,反映了這家在德語、法語和荷蘭語市場經營的公司的國際化取向。2000年代初,集團在其大多數市場採用Baloise作為統一品牌,同時在部分國家於過渡期內保留地區名稱。3選用源自城市本身的名稱,使巴塞爾在集團開展業務的每一個地方都清晰可見,從漢堡到布魯塞爾和盧森堡。
註釋
- 關於Basler Holding(後更名為Bâloise Holding)的成立以及巴塞爾各保險公司重組為由一家上市母公司統轄的集團,參見Baloise發佈的企業史及其週年紀念出版物。日期待核實。↩
- 關於保險集團和金融集團的監管,參見2004年12月17日《聯邦保險企業監管法》(《保險監管法》,ISA/VAG)第64條及以下各條,SR 961.01。本部分第二章將詳細討論該法。待核實。↩
- 關於Basler、Bâloise和Baloise的品牌歷史,參見Bâloise Holding和Baloise Holding AG在2000年代和2010年代的年度報告。日期待核實。↩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