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IS與保險資本標準
本書F部分介紹了總部設在巴塞爾的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AIS)及其標準,包括保險核心原則、ComFrame以及2024年12月通過的保險資本標準(ICS)。1對瑞士而言,ICS引出了它與瑞士償付能力測試(SST)之間關係的問題。兩者都是與市場一致的制度,但在風險度量、估值方法以及對特定風險的處理上有所不同。ICS採用一年期99.5%的風險價值,與“償付能力II”(Solvency II)類似,並在負債估值中規定了超出當前估計的邊際(margin over current estimate)。2
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已表示,擬通過SST對瑞士的國際活躍保險集團實施ICS,理由是SST達到或超過了ICS的要求。瑞士的立場是:SST作為一種完全基於風險且與市場一致的制度,是對該國際標準的充分實施,儘管可能需要作出一些技術調整。3截至2026年秋,IAIS將如何評估這一實施方式,以及是否會像對待美國的彙總法(Aggregation Method)那樣認定SST等效,仍是懸而未決的問題。
註釋
- 參見F部分第四章“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一節。交叉引用。↩
- IAIS,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2024年12月通過,關於風險度量(VaR 99.5%)和估值方法(市場調整估值、超出當前估計的邊際)。有待核實。↩
- 關於FINMA擬通過SST實施ICS及其參與ICS監測期的情況,參見FINMA聲明及IAIS實施評估。現狀有待核實。↩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