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體 日本語 한국어 Bahasa Indonesia Русский Українська 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Español Português Tiếng Việt Türkçe العربية עברית

法定分配比例與保證的代價

下載PDF(2頁)

保險公司參與職業養老受一項特別規則的規範,其目的是防止保險公司保留過大比例的利潤。自《聯邦職業養老、遺屬和殘疾保險法》(BVG)第一次修訂以來,從事職業養老業務的保險公司必須為該業務設立單獨的經營賬目,並每年予以披露。所謂法定比例(Legal Quote,Mindestquote)要求它們將該業務收益的至少百分之九十分配給被保險人,形式可以是待遇、準備金或盈餘分配。其餘至多百分之十可作為利潤由保險公司保留。1

法定比例自推出之初便存在爭議。左翼批評者認為,百分之十的利潤份額過於優厚,因為它是按總收益計算的,使保險公司得以從一項強制性社會保險中賺取可觀利潤。保險公司則回應說,該比例是對其為保證待遇而必須持有的資本的補償,而在瑞士償付能力測試(SST)下,這種資本成本尤其高昂。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每年發佈一份關於經營賬目的報告,列明分配和保留的金額,該報告已成為這場辯論中的常規參照。2

全額保險的經驗印證了本編第三章從個人壽險歷史中得出的一個教訓:數十年保證回報的承諾之所以對被保險人有價值,恰恰是因為它難以兌現。當利率下降、兌現此類承諾的成本急劇上升時,保險公司的應對方式是降低其在新業務中提供的保證。在立法機關親自確定保證水平的職業養老領域,應對方式則表現為退出該模式。因此,全額保險的衰落是本書前面各編所預見的長期保證之脆弱性最清晰的例證。3

註釋

  1. 關於職業養老中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法定比例(最低分配比例),依據《保險監管法》(ISA,SR 961.01)第37條以及《保險監管條例》(AVO,SR 961.011)第139條及以下各條和第147條,以及單獨經營賬目,參見聯邦立法。條文編號有待核實。 ↩
  2. 關於法定比例的辯論以及FINMA每年發佈的關於壽險公司職業養老經營賬目披露的出版物,參見FINMA報告以及就此提出的議會質詢。有待核實。 ↩
  3. 關於低利率環境下壽險和職業養老中長期保證的脆弱性,參見FINMA風險監測報告、職業養老監管高級委員會(OAK BV)的報告以及本書I編第三章。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

計劃在瑞士設立或拓展業務?

Helvetica Register 是一個資訊門戶網站,介紹來自世界各地,尤其是大中華區、中亞和高加索地區、亞洲其他地區、中東、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企業和企業家在瑞士經商需要了解的內容:公司法、商業合同、許可、銀行、稅務和居留。

在瑞士的法律諮詢由 Ressos Legal 提供。Ressos Legal 是一家位於蘇黎世的律師事務所,在 Dr Alexander Ressos 的領導下就瑞士法律的各個領域提供諮詢。更多資訊請訪問 www.ressos.ch。

您在瑞士的項目 與 Dr Alexander Ressos 洽談 公司設立、股東協議和商業協議、收購、許可、銀行帳戶、稅務和居留許可:我就瑞士法律提供諮詢,並與您在本國的律師以及根據需要與其他法域的當地律師進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