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攬子協定
2021年之後,雙方都在尋求新的路徑。聯邦委員會選擇了一攬子方法,將機構問題與新協定以及瑞士參與歐盟計劃結合起來,從而使歐盟要求瑞士作出的讓步能夠與切實的收益相權衡。探索性會談從2022年持續至2023年,聯邦委員會於2024年3月通過談判授權,正式談判於2024年3月18日開始。12024年12月20日,歐盟委員會主席烏爾蘇拉·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與瑞士聯邦主席維奧拉·阿姆赫德(Viola Amherd)在伯爾尼宣佈談判實質性結束。2
瑞士當局將這一成果稱為“穩定和發展雙邊道路一攬子協定”,而瑞士的公共辯論則普遍採用了“第三批雙邊協定”這一名稱。聯邦委員會於2025年4月30日決定將該一攬子協定提交任擇性公投,隨後於2025年6月公佈了協定文本及實施立法草案,以進行一項持續至2025年秋季的諮詢程序。3協定於2026年3月2日簽署後,聯邦委員會於2026年3月13日通過了提交議會的諮文。4據聯邦委員會稱,實施工作需要修訂約三十餘部聯邦法律,並制定若干部新法律。5
該一攬子協定範圍廣泛。它通過加入機構要素,更新了五項現有市場準入協定,即人員自由流動、航空運輸、陸路運輸、《相互承認協定》和農業協定。它包含三項新協定,分別涉及電力、衛生和食品安全,其中食品安全協定作為共同食品安全區被納入農業協定。它還規定了瑞士參與歐盟計劃、瑞士永久性凝聚力捐款、特定行業的國家援助規則以及高層政治對話。6金融服務不在該一攬子協定之內,本章將回到這一點。
註釋
- 關於探索性會談(2022–2023年)、聯邦委員會於2024年3月8日通過的談判授權以及2024年3月18日談判的啟動,參見聯邦委員會和聯邦外交部(FDFA)的通報。有待核實。 ↩
- 2024年12月20日關於瑞士與歐盟一攬子協定談判實質性結束的聯合公告;參見聯邦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當日的新聞稿。有待核實。 ↩
- 聯邦委員會2025年4月30日關於公投類型(任擇性公投)的決定;2025年6月13日啟動諮詢程序並公佈協定文本。狀態有待核實。 ↩
- 根據FDFA網頁“Dispatch on the Switzerland–EU package”,協定於2026年3月2日簽署,聯邦委員會於2026年3月13日通過諮文。狀態有待核實。 ↩
- 據FDFA稱,該一攬子協定需要修訂36部現有聯邦法律(其中15部為實質性修訂)並制定三部新的聯邦法律,同時設立四項承諾撥款。數據有待核實。 ↩
- 關於該一攬子協定的組成部分(五項內部市場協定中的機構要素、國家援助規則、關於電力、衛生和食品安全的新協定、計劃參與、凝聚力捐款、高層對話),參見2026年3月13日的諮文以及FDFA的說明性資料。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