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者視角
如今,瑞士反洗錢制度是世界上要求最嚴格的制度之一。適用這一制度要求金融中介機構在合規人員、系統和培訓方面投入大量資源,其成本推動了行業的整合。對客戶而言,這一制度意味著開立帳戶需要提供關於其身份、財富及財富來源的詳盡文件,異常交易會受到質詢。
這一制度也給適用它的人帶來法律風險。未報告可疑情況的合規官可能依據《瑞士刑法典》第305ter條(SCC)甚至第305bis條受到追訴,而過於輕率報告的合規官則會使其客戶面臨調查,使其所在機構面臨索賠。審慎查明與侵擾性懷疑之間、正當報告與防禦性報告之間的界限,是一個法律無法完全界定的判斷問題。作者既擔任過外部合規官,也在洗錢訴訟中擔任過辯護律師,了解這條界限的兩側。
瑞士金融中心的歷史,從Daig的低調審慎到二十一世紀的盡職調查,是一部舉證責任逐步轉移的歷史。過去,當局必須先證明資產來源於犯罪,銀行才須採取行動。如今,銀行在接受資產之前必須自行確認資產來源合法。這一轉變改變了瑞士銀行業的文化,使金融中心更能抵禦濫用,其代價則是一套其創立者無法想象的官僚體系。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