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河邊界的形成
1501年的加入改變了巴塞爾周邊邊界的意義。1501年之前,該城周圍的領土與該城本身一樣屬於帝國:桑德高和布賴斯高的哈布斯堡領地、巴登邊疆伯國、巴塞爾采邑主教區。這些領土之間的邊界是同一政治和法律秩序內各領主領地之間的邊界。1501年之後,尤其是在承認邦聯脫離帝國而獨立的1648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之後,巴塞爾周圍的邊界變成了邦聯與帝國之間的邊界;後來,在十七世紀法國吞併阿爾薩斯之後,又變成了瑞士、法國與德意志諸領地之間的邊界。
巴塞爾周圍的哈布斯堡領地統稱為“前奧地利”(Vorderösterreich),始終是一股強大的存在。弗里克塔爾——巴塞爾以東萊茵河左岸的地區——直到1802年仍屬於奧地利,此後歸屬海爾維第共和國,後來成為阿爾高州的一部分。1桑德高根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由奧地利劃歸法國。布賴斯高直到1805年仍屬於奧地利,此後歸屬巴登。巴塞爾因此處於瑞士、奧地利、法國和巴登領土的交匯點,每一方都有自己的貨幣、關稅和貿易政策。
這種形勢為一種邊境經濟創造了條件,而這種邊境經濟自此一直是巴塞爾的特徵。各領土之間在價格、稅收和法規方面的差異創造了貿易機會,其中包括被某一方當局視為非法的貿易。自近代早期起,就有文獻記載了跨越巴塞爾邊境走私鹽、穀物、菸草和其他貨物的活動。這是現代海關管理部門至今仍在打擊的邊境經濟形式之一。2跨越邊境開展活動——無論合法還是非法——的能力,是邊境城市居民很早就習得的一項技能。巴塞爾也不例外。
今天,邊界線穿過巴塞爾的城區。聖約翰區和小許寧根區直接與法國城鎮聖路易和德國城鎮萊茵河畔魏爾接壤,有軌電車跨越邊境通往這兩個城鎮。自2008年《申根協定》對瑞士生效以來,邊境的系統性身份檢查已被取消,但瑞士不屬於歐盟(EU)關稅同盟,過境貨物仍須接受海關管制。3H部分將探討巴塞爾地區的三國經濟及其引發的法律問題,從跨境通勤者的稅收到兩用物項出口管制以及制裁的執行。
註釋
- 關於弗里克塔爾在1802年之前作為前奧地利的一部分以及其於1803年併入阿爾高州,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詞條“Fricktal”。有待核實。 ↩
- 關於近代早期和近代跨越巴塞爾邊境的走私活動,參見HLS,詞條“Schmuggel”。有待核實。 ↩
- 瑞士根據2004年10月26日的雙邊協定(SR 0.362.31)加入申根和都柏林體系,自2008年12月12日起實際運行;海關管制依據2005年3月18日《海關法》(SR 631.0)繼續實施。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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