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港與航運的復興
正如A部分所述,二十世紀初萊茵河通往巴塞爾航運的復興,是工程師Rudolf Gelpke及其支持者的成果。1904年,第一艘拖帶駁船的商業拖輪從斯特拉斯堡抵達巴塞爾。該市在聖約翰建造了第一個港口,於1911年啟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又建造了規模更大的小許寧根港。此後,巴塞爾鄉村州的比爾斯費爾登和奧又增建了港口。
萊茵河航運使瑞士擁有了直接通往海洋的通道,這在戰爭和封鎖時期具有戰略意義。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萊茵河曾長期停航,但在和平時期,它使瑞士能夠以低成本進口煤炭、石油、穀物和其他大宗貨物。為保障國家供應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組建的瑞士商船隊,以及總部設在巴塞爾的萊茵河航運公司,構成了瑞士經濟供應安全體系的一部分。1
萊茵河港口還催生了金融業務:船舶融資、貨物保險、經萊茵河運輸的大宗商品貿易,以及貨運代理和倉儲服務。H部分將再次討論這些港口,以及現代三國經濟中萊茵河航運的法律問題。
註釋
- 關於瑞士遠洋船隊(1941年根據緊急法組建)和瑞士萊茵河航運公司,參見《瑞士歷史詞典》(HLS),詞條“Hochseeschifffahrt”和“Rheinschifffahrt”。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