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澤奧格斯特銀器寶藏
在一本關於貨幣的書中,奧古斯塔·勞里卡的一項出土文物值得特別關注。1961年至1962年冬季,在凱澤奧格斯特晚期羅馬要塞附近施工時,一台挖掘機挖出了一批於四世紀埋藏的銀器窖藏。凱澤奧格斯特銀器寶藏包括約270件器物:盤、碗、勺、一盞燭台、一套梳妝用具,以及本書特別關注的銀錠和錢幣。1銀的總重量超過五十公斤,使這批窖藏成為世界上最重要的晚期羅馬銀器發現之一。
根據錢幣和銀錠,埋藏時間可定為公元350年前後,即馬格嫩提烏斯篡位時期——此人於350年在西部奪取政權,並於351年和353年被君士坦提烏斯二世擊敗。這批寶藏很可能屬於一名高級軍官或官員,其部分報酬以白銀支付,並在內戰期間或阿勒曼尼人入侵期間為妥善保管而被埋藏。寶藏的主人再也沒有回來取回它。2
這批寶藏展示了晚期羅馬金融的若干特徵,這些特徵對今天並非沒有意義。財富被儲存在便於攜帶的高價值物品中,可以隱藏、轉移和兌換。銀器既是身份象徵,也是可以熔化或稱重的價值儲備。國家以貴金屬向其軍官和盟友支付報酬,這使軍隊成為貨幣進入各行省的主要渠道之一。而在政治動盪時期,財富持有者通過隱匿資產尋求安全:這是瑞士銀行在二十世紀所接收的外逃資本的一種早期形式。歷史學家應當抵制跨越十六個世紀直接畫出連線的誘惑,但凱澤奧格斯特寶藏提醒我們,對財富安全保管的需求與不安全本身一樣古老。
這批寶藏也有一段法律史。它的發現引發了所有權問題,瑞士法律以關於具有科學價值之物的規則作出了回答。根據現行《瑞士民法典》(CC)第724條,具有重大科學價值的無主自然物和古物歸其發現地所在州所有,發現者有權獲得適當補償。凱澤奧格斯特寶藏中的部分器物在發現後下落不明,多年後才被歸還,由此引發了刑事訴訟以及關於考古遺產保護的討論。3國家如何保護文化財產、古物市場如何受到監管,這些問題將在討論藝術品市場的H部分再次出現。
註釋
- 關於1961/62年發現的凱澤奧格斯特寶藏,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詞條“Kaiseraugst”;Berger,Führer durch Augusta Raurica,2012年,有關寶藏的一章;以及奧古斯塔·勞里卡博物館(Museum Augusta Raurica)的出版物。器物數量和總重量有待核實。↩
- 將埋藏時間定為約350/352年,並與馬格嫩提烏斯篡位及阿勒曼尼人入侵相聯繫,系依據博物館文獻;參見 Museum Augusta Raurica,Der Silberschatz von Kaiseraugst。有待核實。↩
- 《瑞士民法典》第724條(SR 210)關於無主古物(herrenlose Altertümer)的規定。關於凱澤奧格斯特寶藏器物後來的歸還,參見奧古斯塔·勞里卡博物館(Museum Augusta Raurica)的出版物。細節有待核實。↩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