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後的“大而不能倒”之爭
UBS接管Credit Suisse後形成的這家銀行,其資產負債表規模約為瑞士國內生產總值的兩倍,一旦倒閉,將超出瑞士國家的救助能力。如何使這樣一家銀行變得安全,或者在其倒閉時如何在不動用公共資金的情況下對其進行處置,成為2023年之後瑞士金融政策的核心問題。
2024年4月,聯邦委員會發表了一份關於銀行穩定的報告,提議對系統重要性銀行,特別是其外國子公司,實行更嚴格的資本要求。報告還提議在危機中由瑞士國家銀行更好地提供流動性,包括一項以法律為基礎的公共流動性支持機制;加強瑞士金融市場監管局(FINMA)的監管權力,包括處以罰款的權力;建立高級管理人員個人問責制度;以及完善處置制度。1 2025年6月,聯邦委員會提出了具體方案,其中最具爭議的一項要求UBS以瑞士母銀行的水平為其外國子公司提供十足的資本支持,據估計這將使其資本要求增加260億美元。2
UBS反對這些方案,認為它們將使其在與國際競爭對手的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據報道,它曾考慮包括將總部遷往國外在內的多種選擇。這場辯論為瑞士金融中心提出了根本性問題:瑞士是否承受得起容納一家如此規模的全球性銀行,該銀行對瑞士經濟的貢獻是否足以證明這種風險是合理的,以及需要多少資本才能保護納稅人。在撰寫本書時仍在進行的議會程序,其結果將塑造瑞士銀行業模式的未來。K部分將考察這一未來的各種情景。
對巴塞爾而言,這場辯論有著特別的共鳴。UBS AG在巴塞爾保留著法定住所,而瑞士銀行公司正是在這座城市從1854年的銀團發展壯大起來的。國際清算銀行(BIS)的巴塞爾委員會制定了瑞士所實施的國際資本標準,而BIS距離瑞士銀行公司的前總部僅數百米之遙。一家銀行需要多少資本,這個巴塞爾委員會已研究了半個世紀的問題,在瑞士已成為一個國家政治問題。
註釋
- 關於聯邦委員會2024年4月10日關於銀行穩定的報告及其提議(對外國參股的資本要求、公共流動性支持機制、FINMA的權力、高級管理人員制度),參見聯邦財政部的出版物。有待核實。 ↩
- 關於聯邦委員會2025年6月6日關於UBS資本要求的方案(對外國參股提供十足的資本支持,估計需額外增加約260億美元的普通股一級資本(CET1))以及隨後的諮詢和議會程序,參見聯邦財政部和UBS的出版物。進展情況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