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美國移交員工數據
美國的調查引發了一個超出客戶保護範圍的問題。為了與美國司法部合作,受調查的銀行除了披露其帳戶數據外,還必須披露曾與美國客戶打交道的員工、外部資產管理人、律師及其他第三方的姓名。瑞士法律不允許未經授權進行此類傳送。《瑞士刑法典》(StGB)第271條禁止在瑞士領土上為外國從事行為,而數據保護法則保護員工的個人數據。2012年4月,聯邦委員會授權相關銀行在調查框架內向美國當局傳送此類數據。1
通過若干銀行在2012年進行的傳送,數以千計現任及前任員工的姓名到達了美國當局手中。許多當事人直到後來才得知自己的姓名已被傳送,一些人發現自己無法再安全地前往美國或與美國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這一傳送在銀行員工、其協會以及部分政治派別中引起了強烈反應,他們指責銀行和政府為挽救機構而犧牲員工。聯邦數據保護與資訊專員審查了這些傳送,並向相關銀行提出了建議。2
這一爭議也影響了政治應對。2013年6月,議會否決了聯邦委員會提出的一項被稱為Lex USA(美國法案)的特別法律,該法律本將授權銀行與美國計劃合作。隨後,聯邦委員會依據《刑法典》第271條發放個別授權,允許銀行參與針對瑞士銀行的計劃。反對傳送其數據的員工依據數據保護法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在若干案件中,法院認定員工有權獲知傳送情況,並視具體情況認定,傳送其姓名需要進行利益權衡,而銀行必須為此提供正當理由。3
這一事件留下了持久的印記。它表明,當銀行的生存岌岌可危時,銀行保密為客戶提供的保護並不延及銀行自身的員工。對許多員工而言,這終結了一種信念,即只要遵守內部指示,僱主和國家就會保護他們。這一事件也改變了銀行的內部文化:員工在記錄自己在跨境業務中的角色時變得更加謹慎,並更加堅持要求明確的合規指示。
註釋
- 關於聯邦委員會2012年4月依據《瑞士刑法典》第271條作出的授權,允許受美國調查的銀行向美國司法部傳送包括員工和第三方姓名在內的數據,參見聯邦財政部的出版物和新聞報道。有待核實。 ↩
- 關於若干瑞士銀行於2012年向美國當局傳送員工數據、員工及瑞士銀行員工協會的反應,以及聯邦數據保護與資訊專員的調查和建議,參見新聞報道和該專員的出版物。現狀有待核實。 ↩
- 關於瑞士議會於2013年6月否決“Lex USA”、隨後依據StGB第271條為銀行參與美國計劃所作的授權,以及銀行員工依據數據保護法針對其數據傳送提起的民事訴訟(包括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參見聯邦檔案和已公佈的判決。現狀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