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定論的地震保險之爭
儘管地震危險眾所周知,瑞士並沒有為建築物投保地震險的普遍義務。少數州立建築物保險機構提供有限的保障。各州立保險機構共同設立了Schweizerischer Pool für Erdbebendeckung,為參與各州的地震損失提供有限的承保容量。1與一場強烈地震可能造成的損失相比,這一容量很小。私營保險公司提供自願性地震保險,但只有一小部分業主購買,因此大多數建築物沒有投保。
聯邦層面引入強制地震保險的努力屢屢失敗。2000年代初及其後提出的確立憲法依據的提案均未在議會獲得多數,部分原因是實行公共壟斷的各州捍衛其權限,部分原因是業主抵制額外的強制保費。2巴塞爾鄉村州曾提交一項關於聯邦地震保險的州倡議,但聯邦議會未予採納。
2021年,議會兩院通過了聯邦院環境委員會的一項動議,要求聯邦委員會制定一套以或有負債為基礎的地震保險制度。在這一模式下,業主無需定期繳納保費。發生強烈地震後,他們有義務按其建築物保險價值的一定百分比繳款,所籌資金用於資助重建。3該模式旨在克服對定期保費的抵制,同時提供重建所需的財政資源。
2024年底,聯邦委員會向議會提交了一份憲法修正草案。草案規定,聯邦可在強烈地震發生後要求業主按其建築物保險價值繳納不超過固定百分比的款項,而較小的損失仍由私人保險承擔。42025年10月,聯邦院環境委員會以微弱多數建議不予審議,理由是市場已提供解決方案,且災難的負擔應由整個社會承擔。52026年夏季,國民院的相應委員會以微弱多數投票贊成該草案。截至2026年秋季,議會辯論的結果仍未確定。6
對巴塞爾而言,這場辯論具有直接的意義。作為受強烈地震影響最大的州之一,巴塞爾城市州的建築物保險機構、私營保險公司和居民將面臨現有安排無法覆蓋的損失。或有負債模式將把成本分攤到全國,這將使危險性最高的地區受益。然而,聯邦解決方案的屢次失敗表明,對於一種在人們記憶中從未發生過的災難性風險,政治體制難以就其分擔作出決定。
註釋
- 關於州立建築物保險機構於1978年設立的Schweizerischer Pool für Erdbebendeckung及其每年有限的容量(約20億瑞士法郎),參見州立消防保險機構協會(VKF)的出版物。數字和日期有待核實。 ↩
- 關於此前在聯邦層面引入強制地震保險的嘗試,包括2012年前後議會倡議被否決,參見聯邦議會的記錄(Curia Vista)。有待核實。 ↩
- 關於聯邦院環境、空間規劃和能源委員會(UREK-S)提出的關於地震損害或有負債的動議(第20.4022號動議)——該動議於2021年獲兩院通過,參見Curia Vista。編號和日期有待核實。 ↩
- 參見聯邦委員會關於引入聯邦資助地震所致建築物損害權限的諮文(24.095),載於2025年《聯邦公報》(BBl 2025 151)。狀況有待核實。 ↩
- 參見UREK-S於2025年10月31日發佈的新聞稿,內容為以7票對6票反對審議草案24.095。狀況有待核實。 ↩
- 參見國民院環境、空間規劃和能源委員會(UREK-N)於2026年8月31日/9月1日發佈的新聞稿,內容為以13票對12票贊成草案24.095。兩院全體會議的決定有待核實。狀況有待核實。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