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橫財與巴塞爾卡特爾
如前一章所述,第一次世界大戰改變了巴塞爾化學工業的地位。德國染料工業此前供應著世界上大部分染料,但因英國的封鎖而與協約國及中立國市場隔絕。巴塞爾公司成為唯一重要的替代供應商,因此能夠以高價將全部產品銷往法國、英國、意大利、俄國和美國。隨著利潤成倍增長,它們利用這些利潤擴大生產、積累儲備並投資於研究。
戰爭也切斷了巴塞爾公司與其德國中間產品供應商的聯繫,這些中間產品此前一直從德國巨頭處購買。它們不得不自行生產這些中間體,這需要新的工廠和新的工藝。戰爭結束時,它們已形成一體化生產,從而更加獨立。
1918年,預見到戰後德國競爭將捲土重來,巴塞爾三大化學公司 Ciba、Geigy 和 Sandoz 締結了一項協議,稱為 Basler Interessengemeinschaft,即“巴塞爾利益共同體”。三家公司按固定公式彙集利潤,協調生產和銷售,共享研究成果,並相互不競爭。1巴塞爾利益共同體(Basel IG)一直存續至1951年,實際上是一個卡特爾,使巴塞爾公司得以從實力地位出發,應對1925年由德國各染料公司合併而成的德國 IG Farben。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巴塞爾利益共同體參與了與 IG Farben 以及法國和英國染料生產商的國際卡特爾協議,這些協議在參與方之間瓜分世界染料市場,並確定配額和價格。2根據瑞士法律,這些協議是合法的,因為瑞士直到20世紀末一直容忍卡特爾。儘管瑞士長期被稱為“卡特爾天堂”,但直到1995年的《卡特爾法》(CartA)——該法於2003年修訂,引入了直接制裁——瑞士競爭法才真正具有約束力。3
巴塞爾卡特爾說明了產業戰略與競爭法之間的關係。Ciba、Geigy 和 Sandoz 的合作使它們得以在規模大得多的德國工業的競爭中生存下來,併為其研究提供資金。但它同時也限制了競爭,抬高了客戶的價格,並使這些公司免於提高效率的壓力。現代競爭法,無論在瑞士還是在歐盟(EU),均禁止此類協議,除非其以效率收益為正當理由。如今,巴塞爾的製藥公司在嚴格的競爭規則下運營。巴塞爾利益共同體屬於一個國家在很大程度上將市場組織交由產業自身負責的時代。
註釋
- 關於 Ciba、Geigy 和 Sandoz 於1918年締結、於1950/51年解散的巴塞爾利益共同體(Basler Interessengemeinschaft,Basel IG),參見《瑞士歷史辭典》(HLS)條目“Basler IG”;以及有關巴塞爾化學工業的文獻。日期待核實。 ↩
- 關於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國際染料卡特爾(IG Farben、法國生產商、巴塞爾利益共同體以及後來的 Imperial Chemical Industries 之間的協議,1927–1932年)及其配額制度,參見有關國際卡特爾的文獻。待核實。 ↩
- 1995年10月6日《關於卡特爾及其他競爭限制的聯邦法》(《卡特爾法》,CartA,SR 251),2003年修訂(直接制裁自2004年4月1日起生效)。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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