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g的女性
Daig的歷史通常被書寫為男性的歷史:商人、地方官員、教授和牧師。貴族家族中的女性所扮演的角色不那麼顯眼,卻不可或缺。她們管理的家庭同時也是生意中心,有辦公室、倉庫、僱員以及絡繹不絕的訪客。她們撫養子女、教育女兒,而這些女兒將成為下一代商人的妻子。她們通過拜訪、通信和組織家族活動來維繫親屬網絡。她們還通過嫁妝和遺產將財富帶入婚姻,這些財富對家族企業的資本往往起著決定性作用。1
與瑞士其他地方一樣,巴塞爾女性的法律地位是依附性的。已婚女性處於丈夫的監護之下,由丈夫管理其財產並在法律事務中代表她們。寡婦享有較多自由,巴塞爾精英中有數位寡婦在丈夫去世後經營家族企業和管理家族財富。未婚女性則處於男性親屬的監護之下。
女性在城市的慈善和宗教生活中發揮了突出作用。她們創辦並管理面向窮人、病人和孤兒的機構,組織支持傳教的協會,並資助教育。十九世紀初催生了巴塞爾差會的虔敬派團體,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女性的參與:她們籌集資金,與傳教士通信,並在本地組織支持網絡。
瑞士女性的政治解放來得較晚。女性直到1971年才獲得聯邦層面的選舉權。巴塞爾城市州是最早在州層面引入女性選舉權的州之一,於1966年引入,是第一個這樣做的德語州。2女性在婚姻中的法律平等,包括在管理婚姻財產方面的平等權利,是通過自1988年起施行的《瑞士民法典》(CC)修訂而確立的。Daig的女性在不具備完全擁有財富的法律能力的情況下管理著財富,她們的歷史提醒人們,在瑞士,女性平等參與財富管理是多麼晚近的事情。
註釋
- 關於巴塞爾貴族家族中女性的角色(家務管理、親屬網絡、嫁妝、慈善),參見有關巴塞爾市民階層社會史的文獻,例如Sarasin, Stadt der Bürger, 1990。有待核實。 ↩
- 巴塞爾城市州於1966年6月26日經全民投票引入女性選舉權,使巴塞爾城市州成為第一個賦予女性選舉權的德語州;聯邦層面的女性選舉權隨後於1971年2月7日實現。有待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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