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家庭中的子女問題
父母分居兩國或計劃遷居時,有關子女的問題往往很快成為分居中最敏感的部分。瑞士是該領域多項國際公約的締約國,這些公約確定了主管機關和適用法律。相關規則旨在保護子女,其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案情況。
父母責任
根據《瑞士民法典》(CC),父母責任原則上由父母雙方共同行使,離婚後以及未婚父母亦然。只有在子女福祉有此需要時,才會判定由一方單獨行使父母責任。在國際情形下,1996年《海牙兒童保護公約》一般賦予子女慣常居所所在國的主管機關管轄權。
攜子女移居境外
共同享有父母責任的一方父母,如要將子女的居所遷往另一國家,須取得另一方父母的同意,或取得法院或兒童保護機關的決定(CC第301a條)。主管機關從子女福祉的角度評估擬議的遷居,除其他因素外,還會考慮子女的人際關係、學業以及與另一方父母保持聯繫的實際安排。因此,認真準備遷居申請十分重要。
《海牙兒童誘拐公約》
如子女被不法轉移至或滯留於另一個1980年《海牙兒童誘拐公約》締約國,留守方父母可以申請讓子女迅速返還。該程序旨在迅速恢復原狀,本身並不對監護權作出裁決。只有在有限的理由下才能拒絕返還,瑞士已通過聯邦實施立法,在這一評估中著重強調子女福祉。
並非所有國家都是該公約的締約國,公約與特定國家之間的適用關係取決於對加入的接受。第一步應當核查所涉具體國家的情況。
子女撫養費
瑞士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均有義務負擔子女的撫養,既包括現金給付,也包括照料。在跨境情形下,適用法律和主管法院由國際公約和《瑞士聯邦國際私法》(PILA)確定,撫養費裁決在境外的執行可能還須依賴其他條約。由於這些規則因國而異,確定和收取撫養費的策略應結合債務人所在國進行規劃。
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 遷居前達成協議。一份關於遷居和探視的書面協議,在必要時經批准,可減少日後的衝突。
- 誘拐案件中迅速行動。根據《海牙公約》,時間可能具有決定性意義,因此及早採取法律步驟至關重要。
- 始終以子女視角為中心。瑞士主管機關關注子女福祉,準備充分的方案會體現這一點。
Ressos Legal 如何提供幫助
我就父母責任、遷居和跨境撫養費為在瑞士的父母提供諮詢,並在子女被帶往境外時與外國家事律師合作。歡迎與我聯繫,進行初步溝通。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