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基亞索醜聞與《盡職調查協議》
1977年春,一樁醜聞爆發,成為瑞士金融中心歷史上的一個轉折點。根據專門介紹基亞索醜聞的文章,Crédit Suisse在提契諾州這座小城的分行的三名高管,包括副經理Ernst Kuhrmeier,於20世紀60年代在其管理層不知情的情況下,設立了一家列支敦士登空殼公司Texon,該公司多年來被用於非法清洗來自意大利的資金。1第一次石油危機之後,由Texon管理的若干公司陷入虧損,整個結構於1977年崩潰,暴露出一筆債務,同一來源稱其金額為22億瑞士法郎。2
面對金融恐慌的風險,瑞士國家銀行(SNB)提出提供30億法郎的過渡貸款,但遭到該銀行管理層的拒絕。1979年7月3日,三名主犯被提契諾州刑事陪審法院判處四年半監禁和1萬法郎罰款。3揭露此案的檢察官Paolo Bernasconi,後來成為瑞士打擊洗錢和經濟犯罪的頂尖專家之一。4
這樁醜聞促使各銀行採納了共同規則。據Public Eye稱,瑞士國家銀行和瑞士銀行家協會(SBA)聯合發佈了第一版《關於瑞士銀行在履行盡職調查方面行為守則的協議》,各銀行據此承諾核實其客戶的身份,並查明住所公司的受益所有人。5自1977年以來,該協議界定了銀行在識別締約方和確定受益所有人方面的義務,並禁止積極協助資本外逃和逃稅。6
該協議最初的效力範圍仍很有限。這位前基亞索檢察官回憶說,起初它不過是一項君子協定,令許多銀行家付之一笑。7Public Eye指出,它顯然沒有阻止瑞士金融機構繼續與可疑客戶建立業務關係。8儘管如此,該協議一直定期修訂;其現行版本將《反洗錢法》(AMLA)規定的盡職調查義務,以及《瑞士刑法典》第305ter條(SCC)意義上的“視情況所需之謹慎”這一概念具體化。9
瑞士的自律監管也產生了國際影響。日內瓦大學的一項研究強調,巴塞爾委員會打擊洗錢的方針,在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自1977年談判第一份盡職調查協議以來,瑞士銀行界在瑞士銀行家協會主持下開展的自律努力,而且這一方針也啟發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工作。10
要點。1977年曝光的基亞索醜聞,催生了銀行的第一份《盡職調查協議》,該協議要求識別客戶和受益所有人,並禁止積極協助逃稅。這一自律監管最初只是銀行之間的一項承諾,卻啟發了國際標準,並至今仍用於將法定義務具體化。
註釋
- 詞條“Scandale de Chiasso”,Wikipédia (fr)(2026年9月訪問)。↩
- 詞條“Scandale de Chiasso”,前引。其他來源提到的損失為13億瑞士法郎(Tribune de Genève,2016年5月30日);這一差異可能源於債務總額與最終損失之間的區別,有待核實。↩
- 詞條“Scandale de Chiasso”,前引。↩
- “Le système de rémunération au sein des banques est criminogène”,24 heures和Tribune de Genève,2016年5月30日。↩
- Public Eye,“Anti-money laundering: Switzerland only acts under pressure”,publiceye.ch(2026年9月訪問)。↩
- 詞條“Convention relative à l’obligation de diligence des banques”,Wikipédia (fr)(2026年9月訪問)。↩
- Tribune de Genève,2016年5月30日,前引。↩
- Public Eye,前引。↩
- 詞條“Convention relative à l’obligation de diligence des banques”,前引。↩
- 日內瓦大學繼續教育部,關於反洗錢策略興起的文件,unige.ch(2026年9月訪問)。↩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