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體制
瑞士稅制建立在三個層級之上:聯邦、州和市鎮。在《聯邦直接稅協調法》的框架內,各州在確定其稅率表方面享有廣泛的自主權;該法統一了稅基規則,但並未統一稅率。市鎮在州稅的基礎上徵收附加稅。由此形成了州與州之間、市鎮與市鎮之間的稅收競爭,這是瑞士聯邦制的一個顯著特徵。
就個人而言,聯邦對所得徵收聯邦直接稅,其最高稅率由憲法規定。州和市鎮對所得和財富徵稅,其稅率表差異很大。對於高收入和鉅額財富,日內瓦屬於稅負較高的州之一,這也助長了關於該州吸引力的反覆討論。1
大多數歐洲國家已經廢除的財富稅,在瑞士每個州都依然存在。它對個人的淨財富按累進稅率徵收。對富裕客戶而言,這是一項可觀的年度負擔,特別是在投資回報較低時。它也是與新加坡或迪拜等不徵收財富稅的金融中心進行比較的一個參照點。
瑞士不在聯邦層面徵收遺產稅和贈與稅。這些稅屬於州的事務:聯邦財政部指出,有二十四個州徵收遺產稅,其中二十三個州也對贈與徵稅;盧塞恩州不徵收贈與稅,而上瓦爾登州和施維茨州既不對遺產徵稅,也不對贈與徵稅。2大多數州對配偶和直系卑親屬免稅,這使得在全國大部分地區,家族內部的財產轉移成本低廉。
| 稅種 | 層級 | 特點 |
|---|---|---|
| 所得稅 | 聯邦、州、市鎮 | 累進稅率表,各州之間差異很大 |
| 財富稅 | 州、市鎮 | 針對個人淨財富,累進稅率 |
| 遺產稅和贈與稅 | 州 | 二十四個州徵收遺產稅,配偶和卑親屬常獲免稅 |
| 利潤稅和資本稅 | 聯邦、州、市鎮 | 自2020年改革以來實際稅率統一 |
| 預扣稅 | 聯邦 | 對動產資本收益預扣35%,可退還 |
要點。瑞士兼有聯邦直接稅、差異極大的州稅和市鎮稅、普遍徵收的財富稅以及純屬州級的遺產稅(通常對近親屬免稅)。這一架構助長了國內的稅收競爭,並決定了各州的吸引力。
註釋
- 聯邦稅務局(FTA),出版物“Charge fiscale en Suisse”(瑞士的稅負)(estv.admin.ch):自1949年起編制的按州首府和按市鎮統計的個人及法律實體稅負數據;州際比較以參數相同為前提(同一市鎮、同一年度、同一應稅所得、同一家庭狀況),此外所有州均徵收財富稅(calculsuisse.ch,“Charge fiscale en Suisse : comparaison des 26 cantons”)。 ↩
- 聯邦財政部,“Impôt sur les successions et les donations”,2025年11月30日公投資料,efd.admin.ch(2026年9月訪問)。 ↩
僅供一般參考。本文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意見,不能替代針對個案的諮詢,亦不建立律師與客戶之間的委託關係。本文反映截至 十月 2026 的法律狀況。